证券代码:688334 证券简称:西高院 公告编号:2023-013
西安高压电器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
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 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西安高压电器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10 月 26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沈阳变压器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沈变院”)提供总额不超过 4,270.05 万元的无息借款,用以实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新型环保变压器关键技术研究与检测基地建设(沈阳)项目”。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或“保荐人”)对本
事项出具了明确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公司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西安高压电器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726 号)同意注册,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7,914.4867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4.16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12,069.13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 6,090.83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05,978.30 万元。上述资金已全部到位,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
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3 年 6 月 13 日出具了天职业字
〔2023〕39142 号《验资报告》。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披露的《西安高压电器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其他相关公告,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投入以下募投项目建设:
单位:万元
序号 募投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
1 绿色电气装备关键技术研究项目 6,834.50 6,834.50
2 输配电装备技术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项目 8,975.25 8,975.25
序号 募投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
3 立足电力系统新型电气装备及新需求检测能 20,644.29 20,644.29
力改造提升项目
4 面向新能源系统的电气装备检测能力建设项 7,905.00 7,905.00
目
5 输配电产业先进计量测试创新中心建设项目 15,719.10 15,719.10
6 新型环保变压器关键技术研究与检测基地建 4,270.05 4,270.05
设(沈阳)项目
7 补充流动资金 26,651.81 26,651.81
合计 91,000.00 91,000.00
三、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的情况
公司全资子公司沈变院为“新型环保变压器关键技术研究与检测基地建设(沈阳)项目”的实施主体,为确保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向沈变院提供总额不超过 4,270.05 万元的无息借款,用于“新型环保变压器关键技术研究与检测基地建设(沈阳)项目”建设。公司将根据前述募投项目的建设安排及实际资金需求,在借款总额度内一次性或分期逐步向沈变院发放借款。借款期限为自实际借款之日起三年,在上述期限内,借款资金可滚动使用,也可提前偿还,到期后,如双方均无异议,该笔借款可自动续期。本次借款金额将全部用于实施募投项目,不得用作其他用途。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上述借款划拨、滚动使用及其他后续相关的具体事宜。
四、借款对象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沈阳变压器研究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杜炜
注册资本 9,18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 2002 年 2 月 7 日
注册地址 辽宁省沈阳市沈北新区虎石台南大街 20-1 号(全部)
许可项目:检验检测服务,出版物零售,出版物批发,输电、供电、
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
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
经营范围 技术推广,会议及展览服务,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发布,广告制
作,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
租赁,机械设备租赁,技术进出口,标准化服务,机械设备研发,
软件开发,软件销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在线能源监测
技术研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
营活动)
股权结构 公司持股 100%
项目 2022 年 12 月 31 日/2022 年度
最近一年主要 总资产 16,293.65
财务数据 净资产 14,411.87
(单位:万元)
净利润 1,246.87
五、本次提供借款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沈变院提供借款,是基于募投项目的建设需要,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式、用途等均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本次提供借款后的募集资金管理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次无息借款将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沈变院将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公司、沈变院将与中金公司及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的要求规范使用募集资金,保障募集资金的使用安全。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董事会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沈阳变压器研究院有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沈阳变压器研究院有限公司提供借款,是基于募投项目的建设需要,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式、用途等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沈阳变压器研究院有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沈阳变压器研究院有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事项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和建设内容,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情形,有利于促进募投项目顺利实施。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沈阳变压器研究院有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
(三)保荐人核查意见
保荐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事项已经由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沈变院提供借款,是基于募投项目的建设需要,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本次事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西安高压电器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10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