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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高院: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3-07-17

西高院: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688334      证券简称:西高院      公告编号:2023-002
        西安高压电器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
 法承担法律责任。

  西安高压电器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7 月 14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 7.9 亿元人民币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选择适当的时机,阶段性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保本型产品,且该等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以上资金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之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西安高压电器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726 号)同意注册,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
股票 7,914.4867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4.16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12,069.13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 6,090.83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05,978.30 万元。上述资金已全部到位,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
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3 年 6 月 13 日出具了天职业字
〔2023〕39142 号《验资报告》。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披露的《西安高压电器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其他相关公告,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投入以下募投项目建设:

                                                    单位:万元

序号              募投名称                  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

 1  绿色电气装备关键技术研究项目            6,834.50      6,834.50

 2  输配电装备技术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项目      8,975.25      8,975.25

 3  立足电力系统新型电气装备及新需求检测能  20,644.29    20,644.29

    力改造提升项目

 4  面向新能源系统的电气装备检测能力建设项  7,905.00      7,905.00

    目

 5  输配电产业先进计量测试创新中心建设项目  15,719.10    15,719.10

 6  新型环保变压器关键技术研究与检测基地建  4,270.05      4,270.05

    设(沈阳)项目

 7  补充流动资金                            26,651.81    26,651.81

                  合计                      91,000.00    91,000.00


  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的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现金资产收益,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投资金额

  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 7.9 亿元人民币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使用。

  (三)资金来源

  公司本次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系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

  (四)投资方式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选择适当的时机,阶段性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保本型产品,且该等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五)投资期限

  以上资金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之内有效。在上述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六)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的授权人员全权办理上述现金管理业务,并指派专人负责相关产品收益与风险的分析、评估,建立相关业务流程和监察监督机制。

  (七)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八)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优先用于补足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以及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并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保本型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市场波动风险、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政策风险、信息传递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风险的影
响,收益率将产生波动,理财收益具有不确定性。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具体实施部门及相关人员将建立台账,及时跟踪理财进展情况,实时关注和分析现金管理产品净值变动情况,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3.公司将严格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五、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在确保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运营和公司募投项目投资进展,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通过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且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不存在直接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

  六、相关审议决策程序

  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14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一届
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 7.9 亿元人民币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选择适当的时机,阶段性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保本型产品,且该等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以上资金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之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的授权人员全权办理上述现金管理业务,并指派专人负责相关产品收益与风险的分析、评估,建立相关业务流程和监察监督机制。上述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批。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七、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 7.9 亿元人民币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在上述额度内资金进行滚动使用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内容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也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 7.9 亿元人民币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在确保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转,也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并且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7.9亿元人民币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保荐人核查意见

  保荐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通过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影
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综上,保荐人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西安高压电器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7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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