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333 证券简称:铂力特 公告编号:2024-021
西安铂力特增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西安铂力特增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 年 3 月 2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 号富华大厦 A 座 8 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截止 2023 年 12 月 31 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45 人,注册会计师 1656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 660 人。
信永中和 2022 年度业务收入为 39.35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 29.34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 8.89 亿元。2022 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66 家,收费总额 4.62 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
业,批发和零售业,金融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采矿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237 家。
2. 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 2 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除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之外,信永中和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 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截止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
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 次、监督管理措施 12 次、自律监管措施 2 次和纪律处
分 0 次。35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3 次、
监督管理措施 12 次、自律监管措施 3 次和纪律处分 1 次。
(二)项目信息
1. 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薛永东先生,2000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1 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1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 3 家。
拟担任独立复核合伙人:孙彤女士,1995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8 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1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 5 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苏波先生,2007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20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4 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0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超过 2 家。
2. 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 独立性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 审计收费
2023 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费用为人民币 70 万元(含税)。2024 年度公司审
计费用定价原则将考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审计人员配备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 2024 年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等因素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 2024 年度审计费用等事项。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 2023 年度,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财务审计工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资格要求。审计委员会对信永中和的机构信息、人员信息、业务信息等相关材料进行了审查,认为信永中和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7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
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同意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7 日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
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经审议,监事会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西安铂力特增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3 月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