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333 证券简称:铂力特 公告编号:2020-011
西安铂力特增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0 年 5 月 19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上林苑 1000 号西安铂力特增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1
普通股股东人数 11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49,622,892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49,622,892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
例(%) 62.0286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62.0286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薛蕾先生主持召开。本次会议采取现场
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公司聘请了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王栎雯律师、李易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11 人,出席 11 人;
2、 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 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本次会议,其他高管列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 2019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普通股 49,622,292 99.9987 600 0.0013 0 0.0000
2、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 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普通股 49,622,292 99.9987 600 0.0013 0 0.0000
3、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普通股 49,622,292 99.9987 600 0.0013 0 0.0000
4、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 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普通股 49,622,292 99.9987 600 0.0013 0 0.0000
5、 议案名称:关于 2019 年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普通股 49,622,292 99.9987 600 0.0013 0 0.0000
6、 议案名称: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普通股 49,622,292 99.9987 600 0.0013 0 0.0000
7、 议案名称:西安铂力特增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普通股 49,622,292 99.9987 600 0.0013 0 0.0000
(二) 现金分红分段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分段情况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持股 5%以上 35,208,250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普通股股东
持股1%-5%普 14,413,642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通股股东
持股 1%以下 400 40.0000 600 60.0000 0 0.0000
普通股股东
其中:市值 50
万以下普通股 400 40.0000 600 60.0000 0 0.0000
股东
市值 50 万以 0 0.0000 0 0.0000 0 0.0000
上普通股股东
(三)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 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 同意 反对 弃权
案 议案名称 比例 比例
序 票数 (%) 票数 (%) 票数 比例(%)
号
1 关于 2019 年 9,986,274 99.9939 600 0.0061 0 0.0000
利润分配方
案的议案
(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无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律师:王栎雯、李易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贵公司本次会议的通知和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西安铂力特增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5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