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331 证券简称:荣昌生物 公告编号:2023-010
港股代码:09995 港股简称:榮昌生物-B
荣昌生物制药(烟台)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的相关规定,荣昌生物制药(烟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账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荣昌生物制药(烟台)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62 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5,442.6301 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 48 元。截至 2022
年 3 月 28 日,公司实际募集资金总额 2,612,462,448.00 元,扣除尚应支付的保荐
承 销 费 用 84,699,331.33 元 ( 含 增 值 税 ) 后 的 募 集 资 金 余 额 为 人 民 币
2,527,763,116.67 元,已由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于2022年3月28日分别汇入公司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开发区支行资金账户(账号 14620078801100001150)人民币 947,763,116.67 元、烟台银行开发支行资金账户(账号 81601060301421015786)人民币 430,000,000.00 元、
中 国 建 设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烟 台 开 发 支 行 资 金 账 户 ( 账 号
37050166666000002293)人民币 220,000,000.00 元、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
公 司 烟 台 开 发 区 支 行 资 金 账 户 ( 账 号 14620078801000001151 ) 人 民 币
900,000,000.00 元、招商银行烟台分行营业部资金账户(账号 999013473010909)
扣减承销费、律师费、审计费、法定信息披露等发行费用 106,516,951.24 元(不含税),公司首发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505,945,496.76 元,与实际到位资金的差异为前期已用自有资金支付部分发行费用。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安永华明(2022)验字第 61486761_J03 号《验资报告》。
(二)本年度使用金额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累计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收支原因 金额(元)
募集资金总额 2,612,462,448.00
减:承销佣金及其他发行费用(注 1) 106,516,951.24
募集资金净额 2,505,945,496.76
减: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支出金额 1,182,833,354.80
减: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金额(注 1) 186,055,194.43
加: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产品累计收益金额 12,105,704.08
加:累计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金额 28,191,756.12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 1,177,354,407.73
注 1:本公司于 2022 年 9 月 26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
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金额为人民币186,055,194.43 元,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的发行费用人民币 18,739,107.34 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荣昌生物制药(烟台)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与保荐机构、各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账户类别 存储余额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 14620078801100001150 募集资金专户 413,472,257.46
限公司烟台开发区支行
招商银行烟台分行营业部 999013473010909 募集资金专户 4,333.35
烟台银行开发支行 81601060301421015786 募集资金专户 311,401,077.94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 37050166666000002293 募集资金专户 160,046,813.22
司烟台开发支行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 14620078801000001151 募集资金专户 292,429,925.76
限公司烟台开发区支行
合 计 1,177,354,407.73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 1。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2年9月26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20,479.43 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进行了专项核验,并出具了《荣昌生物制药(烟台)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的专项鉴证报告》(安永华明(2022)专字第 61486761_J02)。
(三)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本年度不存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16 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
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
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7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进行委托理财,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可滚动使用。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上述事项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
于 2022 年度,本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取得的投资收益总额
为人民币 1,210.57 万元。于 2022 年 12 月 31 日,不存在尚未到期的理财产品。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尚未产生募投项目节余资金。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16 日分别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一届
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通过开立募集资金保证金账户方式开具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款项的议案》,同意公司通过开设募集资金保证金账户的方式开具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中涉及的部分材料、设备、工程等款项。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披露的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针对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了《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荣昌生物制药(烟台)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会计师事务所认为:我们认为,荣昌生物制药(烟台)股份有限公司的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南编制,如实反映了 2022 年度荣昌生物制药(烟台)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七、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针对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荣昌生物制药(烟台)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保荐机构认为:荣昌生物严格执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有效执行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不存
在被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占用、委托理财等情形;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
荣昌生物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改变实施地点等情形;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保荐机构对荣昌生物在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特此公告。
荣昌生物制药(烟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3 月 30 日
附表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