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331 证券简称:荣昌生物 公告编号: 2022-003
港股代码:09995 港股简称:榮昌生物-B
荣昌生物制药(烟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开发支行、烟台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开发支行、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开发区科技支行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投资额度不超过 7 亿元人民币,在上述额度内公司
可循环进行投资,滚动使用。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保本型结构性存款、协议定期存款
委托理财期限: 1 年内
履行的审议程序:荣昌生物制药(烟台)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16 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
用不超过人民币 7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购买
机构不限于银行、证券等金融机构的理财产品进行委托理财,本事项无
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上述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内有效。
一、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的目的
通过适度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
(二)资金来源
1.资金来源的一般情况
本次理财资金来源为闲置募集资金。
2.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荣昌生物制药(烟台)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62 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5,442.6301 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48.00
元,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为 261,246.24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10,651.70 万元
后的净额为 250,594.55 万元。截至 2022 年 3 月 28 日,上述募集资金已到位并
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出具验资报告(安永华明(2022)
验字第 61486761_J03 号);公司已对募集资金实行了专户存储制度,并与开户
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投资金额
1 生物新药产业化项目 370,500.00 97,776.31
2 抗肿瘤抗体新药研发项目 206,201.05 43,000.00
3 自身免疫及眼科疾病抗体新药研发项目 150,162.25 22,000.00
4 补充营运资金项目 120,000.00 87,818.24
合计 846,863.30 250,594.55
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28 日到位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未达到《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上述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总额,本公司已将差
额部分进行调整,调整后投资总额为 250,594.55 万元,不足部分由本公司通过
自筹方式解决。
(三) 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资金整体运营情况,公司秉承资金效益最大化的原则,在不影响公
司募投项目开展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对不超过人民币 7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
金通过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购买银行等金融机构的理财产品降低财务成本。
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7 亿元(含 7 亿元)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上述额度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公司拟购买的理财产品为安全性高、低风险的银行理财产品,本年度委托理
财符合公司内部资金管理的要求。公司遵守审慎投资的原则,严格筛选发行主体,
选择信用好、资金安全保障能力强的发行机构。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投资理财产品的情况进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二、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及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7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产品。以上资金额度在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具体委托理财合同条款以实际签署合同为准。
(二)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安全性高、流动性好、购买银行理财产品。
(三)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理财是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购买银行等金融机构的理财产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亦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公司将严格把关理财产品购买流程,履行风险控制程序。
(四)风险控制分析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制定以下内部控制措施:
1、公司遵守审慎投资的原则,严格筛选发行主体,选择信用好、资金安全保障能力强的发行机构。
2、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投资理财产品的情况进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公司遵守审慎投资的原则,严格筛选发行主体,选择信用好、资金安全保障能力强的发行机构。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财务数据情况:
单位:元
项目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4,159,208,876.60 4,117,692,404.39
负债总额 712,787,425.02 523,071,991.52
净资产 3,446,421,451.58 3,594,620,412.87
2021 年 1 月-12 月 2020 年 1 月-12 月
经营活动净现金流量 281,582,453.61 -658,022,616.61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所需资金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日常经营资金的正常运转。通过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本年度购买的理财产品计入资产负债表中“交易性金融资产”,利息收益计入利润表中“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五、风险提示
尽管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属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购买银行等金融机构的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不排除该投资受到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政策风险、流动性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风险影响。
六、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监事会、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意见
(一)决策程序的履行
荣昌生物制药(烟台)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16 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
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7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进行委托理财,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可滚动使用。
(二)监事会意见
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及子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和保障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利用效率,且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和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
(三)独立董事意见
1.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约定的银行等金融机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权益;
2.该事项的内容和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以及《荣昌生物制药(烟台)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3.同意公司滚动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7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期限自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资金可在上述额度内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内行使决策权。
(四)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荣昌生物制药(烟台)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运作和资金需求,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前提下,公司通过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取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况,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实施。保荐机构对荣昌生物制药(烟台)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荣昌生物制药(烟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