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330 证券简称:宏力达 公告编号:2023-004
上海宏力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宏力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要求,编制了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的《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委员会审核通过,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2129 号”文《关于同意上海宏力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同意注册,上海宏力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力达”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500万股,发行价格每股 88.23 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2,205,750,000.00 元,扣除
各 项 发 行 费 用 人 民 币 139,445,066.80 元 , 实 际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人 民 币
2,066,304,933.20 元。上述募集资金于 2020 年 9 月 30 日全部存入专用账户,经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大信验字[2020]第 28-00007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止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存情况如下:
项目 金额(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总额 2,205,750,000.00
减:发行费用 139,445,066.80
募集资金净额 2,066,304,933.20
以前年 减: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自筹资金的金额 43,276,185.04
度已使 减:募投项目支出 388,917,681.77
用金额 加:理财收益 44,843,590.26
加:扣除手续费后的利息收入 3,657,708.38
减:募投项目支出 124,332,959.96
本年度 减: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309,000,000.00
使用金
额 加:理财收益 45,687,509.63
加:扣除手续费后的利息收入 3,648,970.45
期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 1,298,615,885.15
其中:专户存款余额 488,615,885.15
理财产品余额 810,000,000.00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于 2022 年 5 月对其进行修订,该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变更、管理和监督作了明确规定,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按照公告项目使用募集资金,资金使用履行申请和审批手续,保证专款专用。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2020 年 9 月 30 日,公司及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
泰联合证券”),分别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青浦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闵行支行、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漕河泾支行、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松江支行、温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徐汇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九亭支行、中信银行国际(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
2020 年 10 月 19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
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及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同意新增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建省宏科电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宏科”)为“泉州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泉州宏力达智能电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泉州宏力达”)、福建宏科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分别与公司及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台商投资
区支行签署《三方监管协议》。2020 年 11 月 2 日完成《三方监管协议》的签订。
上述《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布的相关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严格按照《三方监管协议》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存放、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并履行了相关的义务,未发生违法违规的情况。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止 2022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账户余额
宏力达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青浦支行 310069011013001952550 22,793,135.02
宏力达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漕河泾支行 03004277154 2,134,127.36
宏力达 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西支行 8077100000000645 12,176,040.62
宏力达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九亭支行 121914488910508 40,272,388.35
宏力达 温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徐汇区支行 905030120190005018 已注销
宏力达 中信银行国际(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8210201013300001287 已注销
宏力达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松江支行 03004278266 15,447,157.83
宏力达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闵行支行 98280078801000002823 395,494,081.18
泉州宏力达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东园支行 35050165930109998888 305.85
福建宏科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东园支行 35050165930109999999 298,648.94
合计 / / 488,615,885.15
2021 年 6 月 11 日,公司注销了在温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徐汇区支行开
立的募集资金专户(账号为 905030120190005018),资金余额转至公司在交通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上 海 青 浦 支 行 开 立 的 募 集 资 金 专 户 ( 账 号 为
310069011013001952550)。
2022 年 7 月 21 日,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同日,公司
注销了在中信银行国际(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账号为8210201013300001287)。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 1:募集资
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0 年 10 月 29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
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43,276,185.04 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上海宏力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审核报告》(大信专审字[2020]第 28-00023 号),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出具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上海宏力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之核查意见》。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和变更实施主体情况
2020 年 10 月 19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
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及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同意公司新增全资子公司福建省宏科电力科技有限公司为“泉州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并通过内部往来、增资等方式具体划转对应募投项目实施所需募集资金,项目其他内容均不发生变更。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出具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上海宏力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及募集资金专户的核查意见》。
2022 年 3 月 7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
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主体的议案》,同意公司将“泉州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由泉州宏力达及福建宏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