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330 证券简称:宏力达 公告编号:2021-027
上海宏力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宏力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
十一次会议于 2021 年 10 月 25 日在上海市徐汇区古美路 1528 号 A3 幢 8 楼公司
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形式召开,本次会议已依照《公司章程》于 2021 年 10月 20 日发出通知,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于义广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到监事 3名,实际出席监事 3 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经过表决,一致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根据《证券法》等有关规定,对公司编制的《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进行了审核,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监事会未发现参与公司《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监事会保证公司《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续租办公楼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续租办公楼暨关联交易事项为公司为开展日常经营活动所需向关联方续租办公楼,交易具有商业合理性,交易定价遵循公平、公正、公允的市场化原则,有利于公司相关业务的开展。上述关联交易的发生不会对公司及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上海宏力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10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