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88330 公司简称:宏力达
上海宏力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
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 www.sse.com.cn 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五、风险因素”中详细描述可能面对的
相关风险,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1.3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4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5 本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6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不适用
1.7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股票上市交易所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宏力达 688330 不适用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境内代表)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沈骁虓 赵寅嵩
电话 021-64372067 021-64372067
办公地址 上海市徐汇区古美路1528号A3幢7楼 上海市徐汇区古美路1528号A3幢7楼
电子信箱 hld.mail@holystar.com.cn hld.mail@holystar.com.cn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
度末增减(%)
总资产 3,460,915,050.56 3,396,468,088.97 1.9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3,135,015,903.12 3,025,151,395.62 3.63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
期增减(%)
营业收入 473,603,994.14 400,317,257.74 18.3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09,864,507.50 160,251,450.47 30.9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 162,547,643.81 156,915,512.07 3.59
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1,210,707.52 -149,065,123.32 79.06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6.74 22.23 减少15.49个百分点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2.10 2.14 -1.87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2.10 2.14 -1.87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5.43 4.23 增加1.20个百分点
(%)
2.3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截止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11,149
截止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不适用
截止报告期末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户) 不适用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 包含转融通 质押、标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 持股 条件的股份 借出股份的 记或冻
例(%) 数量 数量 限售股份数 结的股
量 份数量
上海鸿元投资集团 境内非国有 18.05 18,048,373 18,048,373 18,048,373 无 0
有限公司 法人
上海越海投资中心 其他 10.57 10,571,190 10,571,190 10,571,190 无 0
(有限合伙)
俞旺帮 境内自然人 7.74 7,735,017 7,735,017 7,735,017 无 0
赖安定 境内自然人 6.88 6,875,571 6,875,571 6,875,571 无 0
上海鸿元合同能源
管理中心(有限合 其他 6.45 6,445,848 6,445,848 6,445,848 无 0
伙)
上海品华投资咨询 境内非国有 6.02 6,016,125 6,016,125 6,016,125 无 0
有限公司 法人
四川越云山企业管 境内非国有 3.44 3,437,785 3,437,785 3,437,785 无 0
理有限公司 法人
上海丁水投资有限 境内非国有 3.44 3,437,785 3,437,785 3,437,785 无 0
公司 法人
章辉 境内自然人 2.92 2,922,118 2,922,118 2,922,118 无 0
上海国鸿智言创业
投资合伙企业(有 其他 2.25 2,248,599 2,248,599 2,248,599 无 0
限合伙)
宁波元藩投资管理
合伙企业(有限合 其他 2.25 2,248,599 2,248,599 2,248,599 无 0
伙)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 上海鸿元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与上海越海投资中心(有限合
明 伙)、俞旺帮、上海鸿元合同能源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为一
致行动人。除此之外,公司未知上述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
关联关系或属于一致行动人。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 不适用
量的说明
2.4 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截止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6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2.7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8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