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330 证券简称:宏力达 公告编号:2021-016
上海宏力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 年 4 月 30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长宁区延安西路 2588 号上海千禧海鸥大酒店二楼海纳厅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35
普通股股东人数 35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61,604,956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61,604,956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
61.6049
例(%)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61.6049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章辉先生主持,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7 人,出席 7 人;
2、 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2 人,监事宋文婷女士因个人原因请假,未出席本
次会议;
3、 董事会秘书沈骁虓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除担任董事的高级管理人员外,副总经理袁敏捷女士、财务总监张占先生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普通股 61,438,419 99.7296 166,537 0.2704 0 0.0000
2、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普通股 61,427,819 99.7124 177,137 0.2876 0 0.0000
3、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普通股 61,427,819 99.7124 177,137 0.2876 0 0.0000
4、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 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普通股 61,427,819 99.7124 177,137 0.2876 0 0.0000
5、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 2020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普通股 61,413,858 99.6898 191,098 0.3102 0 0.0000
6、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普通股 61,438,419 99.7296 166,537 0.2704 0 0.0000
7、 议案名称:《关于续聘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普通股 61,427,819 99.7124 177,137 0.2876 0 0.0000
8、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 2021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普通股 61,427,819 99.7124 177,137 0.2876 0 0.0000
9、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 2021 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普通股 61,427,819 99.7124 177,137 0.2876 0 0.0000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 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 同意 反对 弃权
案 议案名称 比例
序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
号
5 《关于公司 14,144,309 98.6669 191,098 1.3331 0 0.0000
2020 年年度
利润分配预
案的议案》
7 《关于续聘 14,158,270 98.7643 177,137 1.2357 0 0.0000
公司 2021 年
度审计机构
的议案》
8 《关于公司 14,158,270 98.7643 177,137 1.2357 0 0.0000
2021 年度董
事薪酬方案
的议案》
9 《关于公司 14,158,270 98.7643 177,137 1.2357 0 0.0000
2021 年度监
事薪酬方案
的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为普通决议议案,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2、本次股东大会议案 5、7、8、9 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律师:乔营强、唐敏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上海宏力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