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330 证券简称:宏力达 公告编号:2021-008
上海宏力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0.00 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
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内容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上海宏力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318,198,575.16
元。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 666,842,993.09
元。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司 2020 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0.00 元(含税)。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100,000,000 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100,000,000
元(含税)。2020 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本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31.43%。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如在本议案通过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8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 2020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 2020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在综合考虑了公司目前的经营状况、未来的发展规划、股东要求以及监管政策等因素后所制定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大股东套利等明显不合理情形及相关股东滥用股东权利不当干预公司决策的情形。公司 2020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项议案时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综上,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公司 2020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将该利润分配预案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8 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 2020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
2020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在充分考虑公司后续发展及资金现实需求等因素情况下制订的,符合公司经营现状和发展战略,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有利于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 2020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将该利润分配预案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目前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
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宏力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