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329 证券简称:艾隆科技 公告编号:2024-041
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抵押贷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6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抵押贷款的议案》。公司拟以自有不动产作为抵押,向国家开发银行苏州市分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7078亿元的贷款。最终贷款金额、贷款期限、贷款利率等以银行审批为准。
一、基本情况
为了提高公司融资的便利性,满足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改善公司现金流状况、降低经营风险、促进公司经营发展,公司拟以自有不动产作为抵押,向国家开发银行苏州市分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7078亿元的贷款,并拟与国家开发银行苏州市分行签订相关的《最高额抵押合同》。最终贷款金额、贷款期限、贷款利率等以银行审批为准。具体情况如下:
1、借款人: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贷款人:国家开发银行苏州市分行
3、贷款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7078亿元
4、贷款期限:4年
5、贷款利率:具体以最终签署的贷款协议为准
6、贷款抵押物:以本公司名下所有的坐落于苏州工业园区新发路27号的房产权及位于苏州工业园区新发路南、金芳路东的土地使用权作为抵押物向银行提供抵押担保
抵押物名称 证件号名称 所在地 使用权面积 所有权人
苏州艾隆科
苏房权证园区字第 苏州工业园区
房产权 31027.80平方米 技股份有限
00683745号 新发路27号
公司
苏州工业园区 苏州艾隆科
苏工园国用
土地使用权 新发路南、金 16329.24平方米 技股份有限
(2012)第00136号
芳路东 公司
7、授权事宜:上述申请抵押贷款事项授权公司董事长及/或其授权代表在上述贷款金额额及贷款期限内与相关银行签署抵押协议、贷款协议及其他相关文件(包括该等文件的修正及补充)并办理相关手续,授权期限至前述事项办理完毕为止。
8、上述目前相关协议尚未签订,抵押协议、贷款协议等文件的主要内容由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借款人和贷款人共同协商确定,具体内容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9、本次抵押贷款事项在董事会的审议范围及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拟以不动产向国家开发银行苏州市分行申请银行抵押贷款,是为了满足公司融资需求,根据国家开发银行苏州市分行的要求进行。该抵押资产事项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 年 6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