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328 证券简称:深科达 公告编号:2024-031
深圳市深科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 年 05 月 20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龙腾社区汇智研发中心 B座 11 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0
普通股股东人数 10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37,945,359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37,945,359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
40.1723
例(%)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40.1723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黄奕宏先生主持,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7 人,出席 7 人;
2、 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 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其他高管的列席情况。
公司董事会秘书郑亦平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财务负责人张新明先生、副总经理周永亮先生、副总经理秦超先生、副总经理林广满先生、副总经理周尔清先生以及副总经理罗炳杰先生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普通股 37,927,283 99.9523 18,076 0.0477 0 0.0000
2、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普通股 37,927,283 99.9523 18,076 0.0477 0 0.0000
3、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普通股 37,927,283 99.9523 18,076 0.0477 0 0.0000
4、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普通股 37,927,283 99.9523 18,076 0.0477 0 0.0000
5、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普通股 37,927,283 99.9523 18,076 0.0477 0 0.0000
6、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董事 2023 年度薪酬发放情况及 2024 年度薪酬方案的
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普通股 37,927,283 99.9523 18,076 0.0477 0 0.0000
7、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监事 2023 年度薪酬发放情况和 2024 年度薪酬方案的
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普通股 37,927,283 99.9523 18,076 0.0477 0 0.0000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 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 同意 反对 弃权
案 议案名称 比例 比例
序 票数 比例(%) 票数 (%) 票数 (%)
号
《关于公司
5 2023 年度利 1,644,698 98.9129 18,076 1.0871 0 0.0000
润分配预案
的议案》
《关于公司
董事 2023 年
6 度薪酬发放 1,644,698 98.9129 18,076 1.0871 0 0.0000
情况及 2024
年度薪酬方
案的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所有议案均获审议通过;
2、本次股东大会议案 5、议案 6 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律师:张鑫、贺晴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审议议案及其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由此作出的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深圳市深科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5 月 21 日
报备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二)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