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325 证券简称:赛微微电 公告编号:2024-01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截至2024年2月29日,广东赛微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2,616,187股,占公司总股本83,330,927股的比例为3.1395%。回购成交的最
高价为40.24元/股,最低价为18.61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81,178,316.24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其中:1、公司于第一期回购计划中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
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349,835股,占公司总股本83,330,927股
的比例为1.6198%;第一期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40.24元/股,最低价为28.48
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9,907,404.92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
等交易费用);2、公司于第二期回购计划中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
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266,352 股,占公司总股本
83,330,927股的比例为1.5197%;第二期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30.41元/股,
最低价为18.61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1,270,911.32元(不含印
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一)2023 年 7 月 3 日,公司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超募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
普通股股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公司拟用于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2,5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含),回购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 45 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3 年 7 月 5 日、2023 年 7 月 18 日在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3)、《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3-037)。
(二)2024 年 1 月 24 日,公司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超募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股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公司拟用于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2,5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含),回购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 45 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1 月 2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07)。
二、实施回购股份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 3 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 2024 年 2 月 29 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2,616,187 股,占公司总股本 83,330,927 股的比例为3.1395%。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 40.24 元/股,最低价为 18.61 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81,178,316.24 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其中:1、公司于第一期回购计划中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1,349,835 股,占公司总股本 83,330,927 股的
比例为 1.6198%;第一期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 40.24 元/股,最低价为 28.48 元/
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9,907,404.92 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2、公司于第二期回购计划中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1,266,352 股,占公司总股本 83,330,927 股的比
例为 1.5197%;第二期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 30.41 元/股,最低价为 18.61 元/股,
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1,270,911.32 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的回购股份方案。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赛微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