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4 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开情况
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4
年第一次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2 月 4 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全体独立董事
发出,会议于 2024 年 2 月 18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独立董事 4
名,实际出席独立董事 4 名。经过半数独立董事推举,独立董事傅愉(Fu Yu)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 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 2023 年
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事项的议案》。
经全体与会独立董事审议:公司拟终止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事项(以下简称“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系综合考虑了当前资本市场及市场融资环境等多方因素,为维护资本市场稳定和全体股东利益,经与相关各方充分沟通及审慎分析后作出的决策,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公司终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至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傅愉(Fu Yu)、陈淡敏、晏磊、徐雪妙
2024 年 2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