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
动征询函》的回函
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贵公司发出的《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征询函》已收悉,作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经认真自查核实,现就公司询证事项回复如下:
1、截至目前,除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已公开披露信息外,本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2、截至目前,本人不存在正在筹划并购重组、股份发行、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3、在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2023 年 5 月 17 日、2023 年 5 月 18 日和
2023 年 5 月 19 日),本人及本人控制企业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特此函复。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