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321 证券简称:微芯生物 公告编号:2023-012
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权益失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2021 年限制性股票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1 年 3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其中首次授予 371.98 万股,预留 3.02万股,预留部分有效期自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内有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1 年 3 月 31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
《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9),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黎翔燕女士作为征集人就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3、2021 年 4 月 2 日至 2021 年 4 月 13 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姓
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激
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1 年 4 月 15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了《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1年限制性股票和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公告编号:2021-035)。
4、2021 年 4 月 20 日,公司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
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于 2021 年 4 月 2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了《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和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1-040)。
5、2021 年 4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三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3 年 2 月 8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
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 2021 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预留权益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和《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内明确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超过 12个月未明确激励对象的,预留部分对应的限制性股票失效。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已于 2021 年 4 月 20 日经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即预留的限制性
股票应于 2022 年 4 月 20 日前授予被激励对象。截止本公告日,公司未在上述期间
内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计划,预留权益已经失效,因此作废预留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30,200 股。
特此公告。
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2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