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321 证券简称:微芯生物 公告编号:2023-015
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符合
行权条件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拟行权股票数量:12,500 股
行权股票来源:股票增值权不涉及到实际股份,以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A 股普通股股票为虚拟
标的股票。
一、 2021 年股票增值权股权激励计划批准程序及实施情况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主要内容
1、股权激励方式:股票增值权。
2、授予数量:本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 30 万份股票增值权,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41,000 万股的 0.07%。
3、授予人数:2 人,为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
4、行权期限及行权安排
本次授予股票增值权的行权期限和行权安排如下表:
行权期 行权时间 行权比例
第一个行权期 自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之日起24个 25%
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第二个行权期 自授予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之日起36个 25%
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第三个行权期 自授予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之日起48个 25%
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第四个行权期 自授予之日起48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之日起60个 25%
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5、任职期限和业绩考核要求
(1)激励对象行权权益的任职期限要求
激励对象获授的各批次股票增值权在行权前,须满足 12 个月以上的任职期
限。
(2)公司层面业绩考核
本激励计划考核年度为2021-2024四个会计年度分别对公司的财务业绩指标进行考核,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达到公司财务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对应年度的行权条件。授予的股票增值权各年度的业绩考核目标如下:
行权安排 对应考核年度 业绩考核目标
1、以2020年营业收入为基数,公司2021年度营业
收入增长率不低于50%;
第一个行权期 2021年度 2、在第一个行权期内,公司在境内外至少有两个
研发项目进入或完成以适应症为上市目的的后期
临床试验。
1、以2020年营业收入为基数,公司2022年度营业
收入增长率不低于75%;
第二个行权期 2022年度 2、在第二个行权期内,公司在境内外至少有两个
研发项目进入临床II期或完成以适应症为上市目
的的后期临床试验的入组。
1、以2020年营业收入为基数,公司2023年度营业
第三个行权期 2023年度 收入增长率不低于100%;
2、在第三个行权期内,公司在境内外至少一个大
分子项目申请或进入临床试验阶段。
1、以2020年营业收入为基数,公司2024年度营业
第四个行权期 2024年度 收入增长率不低于150%;
2、在第四个行权期内,公司在境内外至少一个大
分子项目申请或进入临床试验阶段。
注:上述指标均以公司年度审计报告所载公司合并报表数据为准。
5、激励对象所在经营单位的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所在经营单位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现行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并依照
考核结果确定其当年度可行权的股份数量:
考核结果 行权比例
达标 100%
一般 70%
不及格 0%
1.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现行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并依照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确定其实际行权的股份数量。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结果划分为S、A、B、C、D 五个档次,届时根据以下考核评级表中对应的个人层面行权比例确定激励对象实际行权的股份数量:
考核评级 S A B C D
行权比例 100% 100% 80% 50% 0%
激励对象当期实际行权的股票增值权数量=激励对象当期计划行权的股票增值权数量×激励对象所在经营单位的考核结果行权比例×个人层面的考核结果行权比例。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行权的股票增值权因考核原因不能行权或不能完全行权的,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下一年度。
(二)2021 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
1、2021 年 3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 2021 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
了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1 年 3 月 31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
露了《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9),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黎翔燕女士作为征集人就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2021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3、2021 年 4 月 2 日至 2021 年 4 月 13 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
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
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1 年 4 月 15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了《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和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公告编号:2021-035)。
4、2021 年 4 月 20 日,公司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 2021 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
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于 2021 年 4 月 2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和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1-040)。
5、2021 年 4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
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增值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3 年 2 月 8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
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行权的 2021 年股票增值权的议案》、《关于 2021 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授予第一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2021 年股票增值权授予情况
本激励计划于 2021 年 4 月 29 日向激励对象授予 30 万股股票增值权。
授予日期 授予价格 授予数量(万股) 授予人数(人)
2021 年 4 月 29 日 25 元/股 30 2
(四)授予股票增值权行权情况
截止本公告出具日,公司 2021 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尚未行权。
二、股票增值权行权条件说明
(一)董事会就股票增值权行权条件是否成就的审议情况
2023 年 2 月 8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
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行权的 2021 年股票增
值权的议案》、《关于 2021 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授予第一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
件的议案》。根据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1 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规定的行权条件已经成就,本次
可行权数量为 12,500 股。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 1 名
激励对象办理行权相关事宜。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关于本次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说明。
根据《2021 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授予第一个行权期为自
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
日止。授予日为 2021 年 4 月 29 日,截止 2022 年 4 月 30 日,授予的激励对象已
进入第一个行权期,第一个行权期限为 2022 年 5 月 5 日至 2023 年 4 月 28 日。
根据公司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