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318 证券简称:财富趋势 公告编号:2022-041
深圳市财富趋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 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深圳市财富趋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公司《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内容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深圳市财富趋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481 号)注册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6,670,000 股,每股面值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 107.41 元。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790,524,7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76,598,441.92 元(不含增值税),
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713,926,258.08 元。本次募集资金已于 2020 年 4 月
21 日全部到位,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0 年 4 月 22 日
对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众环验字(2020)010013号)。公司按照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45,391,873.86 元;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止,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支出余额 1,120,000,000.00 元;累计收到银行存款利息及理财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净额 17,967,247.74 元。
截至 2022 年 06 月 30 日止,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 576,694,166.55 元,
具体情况如下:
时间 金额(元)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 364,118,792.67
加: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现金管理余额 1,360,000,000.00
加:本年度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已扣除银行手续费用) 17,967,247.74
减:本年度已使用金额 45,391,873.86
减:截至 2022 年 06 月 30 日结构性存款期末余额 200,000,000.00
减:截至 2022 年 06 月 30 日大额存单期末余额 110,000,000.00
减:截至 2022 年 06 月 30 日定期存款期末余额 470,000,000.00
减:截至 2022 年 06 月 30 日券商收益凭证和融资业务债权 340,000,000.00
收益权转让及远期受让期末余额
截至 2022 年 06 月 30 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576,694,166.55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公司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深圳市财富趋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规范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和管理,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2020 年 4 月
22 日,公司及保荐机构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光谷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金融港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 2020 年4 月 24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2020 年 6 月 17 日,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及保荐机构中国
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并注销了原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账号:755904884810916),
原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失效。具体情况详见 2020 年 6 月 19 日披露于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重新签订三方监管协议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17)。本次募集资金账户变更不涉及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
2020 年 8 月 18 日,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及保荐机构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原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金融港支行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账号:
755904884810703)于 2020 年 8 月 19 日注销完成,原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
协议失效。
2021 年 3 月 30 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
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同意在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光谷科技支行新开立募集资金账户用于存放超募资金。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 2021 年 3 月 31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新增募集资
金专项账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2)。
2021 年 4 月 28 日,公司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及保荐机构中国
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2021 年 8月 31 日,公司与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及保荐机构中国银河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2021 年 9 月 2 日,公司
与湖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汉口支行及保荐机构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2022 年 4 月 18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
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并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将“通达信开放式人工智能平台项目”之实施主体由财富趋势变更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武汉通达信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将该募投项目对应账户(账号:632218575,开户行:民生银行武汉光谷高科技支行)的资金转入到武汉通达信数字科技有限公司的新设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2022年 4 月 19 日,公司与武汉通达信数字科技有限公司、银河证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详情见 2022年 5 月 31 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全资子公司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7)
2022 年 6 月 26 日,公司将原募投项目账户(账号:632218575,开户行: 民
生银行武汉光谷高科技支行)的资金转入到武汉通达信数字科技有限公司的新设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签订三方监管协议后,已将该专用账户变更为超募资金专用账户,并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银河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上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2 年 06 月 30 日止,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 576,694,166.55 元,
具体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专户开户行 募集资金专户账号 余额(元)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755904884810811 22,654,489.57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光谷支行 755904884810518 180,903,817.71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 8111501011500722436 18,757,515.31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光谷高科 632218575 14,717,392.37
技支行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光谷高科 634269854 185,586,323.75
技支行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光谷科技支行 5210000110120100032956 3,902.71
募集资金专户开户行 募集资金专户账号 余额(元)
湖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汉口支行 10110290000000370 15,576.20
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光谷支行 2053065417000220 154,055,148.93
合 计 576,694,166.55
三、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不存在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2 年 3 月 1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
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50,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产品应当符合安全性高并满足保本要求,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之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并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