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财富趋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治理自查报告及整改计划
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国发〔2020〕14 号)、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深圳证监局关于推动辖区上市公司落实主体责任提高治理水平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通知》(深证局公司字〔2020〕128 号)的文件要求,深圳市财富趋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经营层高度重视,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19 年 4 月)》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按照公司治理
有关文件的精神,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1 日至 12 月 20 日期间,对公司治理情况进行了严
格自查。现就公司目前开展的自查工作情况及整改计划报告如下。
一、公司治理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财富趋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481 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 1667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并于 2020 年 4 月 2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
创板上市,股票简称“财富趋势”,股票代码“688318”。
公司自上市以来,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规范公司运作,加强信息披露,积极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不断提高公司的治理水平,使公司规范有序地经营。根据此次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现将专项治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提高公司治理水平
公司高度注重公司治理的制度体系建设,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要求制定了规范公司运作的基本制度,这些制度主要包括:《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总经理工作细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监事会议事规则》、《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明确界定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总经理的权限和职责,确保了各层级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形成了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互分离、相互制约、协调运转的运行机制。
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深圳市财富趋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后三年分红回报规划》,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实现股东回报。自公司上市以来,已完成 2020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40,002,000 元(含税)。
(二)严禁财务造假
公司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公司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在确定与财务会计信息相关的重大事项或重要性水平判断标准时,结合自身所处的行业、发展阶段和经营状况综合考虑,真实、准确、完整、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定期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三)杜绝违规担保和资金占用
公司制定了严格的《货币资金管理制度》,截至 2020 年 12 月 20 日,公司不存在资金
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以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其他方式占用的情况。
公司已在《公司章程》、《对外担保管理办法》中明确对外担保的审批权限和审议程
序,截至 2020 年 12 月 20 日,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
(四)持续强化内幕交易防控
为加强公司内幕信息管理,做好保密工作,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内部规章的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严格执行各项要求,认真履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及保密义务,能够真实、准确和完整记录内幕信息在公开前的商议筹划、论证咨询、合同订立等阶段及报告、传递、编制、审核、决议、披露等各环节所有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并按照规定要求
填写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与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有效防范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内幕交易,认真做好公司信息披露工作。
(五)积极推动大股东防范化解股票质押风险
截至 2020 年 12 月 20 日,公司未发生股票质押情况,不存在股票质押风险。
(六)科学稳健开展并购重组
截至 2020 年 12 月 20 日,公司不存在并购重组情况。
(七)认真做好上市公司股份权益变动信息披露
截至 2020 年 12 月 20 日,公司未出现需披露权益变动信息的情况。
(八)依法依规履行各项承诺
截至 2020 年 12 月 20 日,公司及相关主体皆严格履行了各项承诺。
(九)审慎选聘审计机构
在综合考虑审计质量与服务水平情况,经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聘请了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度审机构。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业务审计执业经验和专业胜任能力,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按时为公司出具各项专业报告,报告内容客观、公正。
(十)充分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
在投资者关系方面,公司制定了《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公司董事会秘书是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负责人,全面负责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在深入了解公司运作和管理、经营状况、发展战略等情况下,负责策划、安排和组织各类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
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现场调研、投资者热线、电子邮箱等多渠道、多层次的沟通方式与投资者进行沟通和交流,维护投资者关系。
二、公司治理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一)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有待进一步健全和完善
公司已经按照《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了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的内部控制制度,但随着国内证券市场和公司自身发展的变化,新形势下,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还需要进一步地修订和完善,以适应公司良性发展的需要。
(二)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作用和职能有待进一步加强
公司董事会按照相关规定设立了审计、战略、提名、薪酬与考核四个专门委员会,并
制定了专门委员会的工作细则。各专门委员会对公司重大决策事项等方面发挥了一定的作用,但随着公司发展规模的壮大及外部市场环境的变化,董事会内部人员也有所变更,在今后的工作中,需进一步帮助各专门委员会进一步熟悉公司的业务,加大专门委员会的工作力度,充分发挥其专业职能作用,在公司的内部控制、发展规划、生产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等多方面献计献策,从而进一步提高公司科学决策能力和风险防范能力。
(三)对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证券法律法规及信息披露方面的培训需要进一步加强
公司自上市以来,积极组织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监局安排的培训。同时,公司不定期地组织公司核心管理人员学习证券市场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此外,保荐机构也通过多种形式对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进行培训或指导。但随着国内证券市场的不断发展,监管部门不定期对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进行修订完善,并出台新的政策文件。因此,公司今后将加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续培训工作,督促其学习和吸收新的监管政策,并借鉴其他公司的先进经验,提高公司规范治理的自觉性、有效性,进一步增强三会一层规范运作意识。
三、整改措施、整改时间及责任人
为了做好公司治理专项活动自查和整改工作,公司成立了公司治理专项活动自查和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董事长任组长,董事会秘书负责具体组织实施,以协调各相关职能部门做好自查和整改工作。
(一)进一步完善公司内部控制制度
整改措施:公司将对内部各项管理制度进行进一步梳理,根据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发展的变化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对相关制度进行细化修改完善及履行相关的审议程序;形成风险和防范的机制,进一步加强公司运作的规范程度,利用不同渠道在公司范围内对相关制度进行宣讲与培训,使各项制度能在公司各业务环节得到有效贯彻。提高全体员工的风险意识和内控意识,提高公司防范风险的能力,为公司健康、快速发展奠定良好的制度基础。
整改时间:日常工作中持续改进
责任人:董事长、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
(二)进一步加强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作用和职能
整改措施:在公司日常的经营管理和决策过程中,公司将进一步发挥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作用,各专门委员会也将不定期对公司重大事项决策、战略规划、内控体系建设、高管及后备人员选聘等方面进行研究,提出建议,从而提高公司决策水平,提升企业价值,进一步提高公司的科学决策能力和风险防范能力,为加强公司治理做出更大贡献。
整改时间:日常工作中持续改进
责任人:董事长、董事会秘书
(三)进一步加强对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证券法律法规及信息披露方面的培训
整改措施:公司将加强对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培训力度和培训安排;董事会秘书向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推荐查询和学习有关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资讯的相关网站;及时向上述人员提供须遵守的法律法规、监管政策等相关资料及最新动向;并积极参加监管部门、保荐机构等组织的各项培训活动,将外部培训和自身学习相结合,不断增强规范运作意识和治理的自觉性。
整改时间:日常工作中持续改进
责任人:董事会秘书
公司将以此次自查活动为契机,不定期对公司治理进行审视,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核心竞争力,确保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深圳市财富趋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2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