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88317 公司简称:之江生物
上海之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
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 www.sse.com.cn 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及应对措施,敬请查阅本 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之“五、风险因素”。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1.6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股票上市交易所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之江生物 688317 无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境内代表)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倪卫琴 金宇丹
电话 021-34635507 021-34635507
办公地址 上海市闵行区新骏环路588号26幢 上海市闵行区新骏环路588号26幢
电子信箱 info@liferiver.com.cn info@liferiver.com.cn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
增减(%)
总资产 4,278,165,823.70 4,743,851,305.34 -9.8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3,998,649,842.75 4,200,411,657.40 -4.80
的净资产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
减(%)
营业收入 146,918,051.33 1,479,379,001.78 -90.0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31,619,600.25 477,901,457.58 -93.38
的净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23,838,539.17 477,081,193.17 -95.00
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177,592,184.96 314,200,823.89 -156.52
流量净额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 0.77 12.24 减少11.47个百分点
率(%)
基本每股收益(元/ 0.17 2.45 -93.06
股)
稀释每股收益(元/ 0.17 2.45 -93.06
股)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 19.24 2.17 增加17.08个百分点
的比例(%)
2.3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截至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22,105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0
截至报告期末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户) 0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股 持有有限售 包含转融通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比例 持股 条件的股份 借出股份的 质押、标记或冻
(%) 数量 数量 限售股份数 结的股份数量
量
上海之江药业有限公 境内非国 33.37 64,969,560 64,969,560 64,969,560 无 0
司 有法人
宁波康飞顿斯投资管
理合伙企业(有限合 其他 3.08 6,002,000 6,002,000 6,002,000 无 0
伙)
宁波睿道创业投资合 其他 1.87 3,641,462 0 0 无 0
伙企业(有限合伙)
上海能发投资咨询有 境内非国 1.8 3,500,000 0 0 无 0
限公司 有法人
富诚海富资管-杭州
银行-富诚海富通之
江 1 号员工参与科创 其他 1.23 2,390,780 0 0 无 0
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
管理计划
徐春辉 境内自然 0.95 1,853,223 0 0 无 0
人
上海迈景纳米科技有 境内非国 0.82 1,600,000 0 0 无 0
限公司 有法人
海通创新证券投资有 国有法人 0.62 1,210,282 0 0 无 0
限公司
叶国林 境内自然 0.49 955,004 0 0 无 0
人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大成景恒混合型 其他 0.48 928,678 0 0 无 0
证券投资基金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 上海之江药业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和宁波康飞顿斯投
说明 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实际控制人均为邵俊斌。除此
之外,公司未知上述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
动关系。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 无
数量的说明
2.4 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6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7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8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
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