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317 证券简称:之江生物 公告编号:2023-018
上海之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 年 5 月 11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闵行区陈行路 2388 号 8 幢 102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8
普通股股东人数 18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71,857,461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71,857,461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
37.3950%
比例(%)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37.3950%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邵俊斌先生主持,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5 人,出席 5 人;
2、 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倪卫琴女士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 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普通股 71,808,507 99.9318 19,454 0.0270 29,500 0.0412
2、 议案名称:《关于 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普通股 71,808,507 99.9318 19,454 0.0270 29,500 0.0412
3、 议案名称:《关于 2022 年度公司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普通股 71,808,507 99.9318 47,554 0.0661 1,400 0.0021
4、 议案名称:《关于 2022 年度公司利润分配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普通股 71,819,907 99.9477 37,554 0.0523 0 0.0000
5、 议案名称:《关于 2022 年度公司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普通股 71,808,507 99.9318 19,454 0.0270 29,500 0.0412
6、 议案名称:《关于续聘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普通股 71,808,507 99.9318 19,454 0.0270 29,500 0.0412
7、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普通股 71,757,649 99.8610 99,812 0.1390 0 0.0000
8、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 2023 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普通股 71,757,649 99.8610 99,812 0.1390 0 0.0000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 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议案名称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4 《关于 2022 年 6,422 99.418 37,55 0.5814 0 0.0000
度公司利润分 ,279 6 4
配的议案》
6 《 关 于 续 聘 6,410 99.242 19,45 0.3011 29,50 0.4568
2023 年度审计 ,879 1 4 0
机构的议案》
7 《 关 于 公 司 6,360 98.454 99,81 1.5452 0 0.0000
2023 年度董事 ,021 8 2
薪酬的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会议议案均为普通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1/2 以上通过。
2、议案 4、议案 6、议案 7 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3、本次股东大会还听取了《2022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律师:任穗、费俊杰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与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上海之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5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