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317 证券简称:之江生物 公告编号:2023-016
上海之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之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
次会议于 2023 年 4 月 26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
于 2023 年 4 月 21 日发送至各监事。本次会议应到监事 3 名,实到监事 3 名,会
议由监事会主席季诚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经与会监事审议并书面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
公司监事会认为: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具备相应的任职资格和条件,具备履行职责的能力,未发现存在《公司法》规定不得任职的情形,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我们同意该议案内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 2023 年第一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
特此公告。
上海之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 年 4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