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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云科技:北京青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公告日期:2023-10-11

青云科技:北京青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688316                                  证券简称:青云科技
  北京青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23 年 10 月


          北京青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目录


北京青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 3
北京青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 5

  议案一、《关于补选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6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大会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 年修订)》以及《北京青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北京青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特制定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须知。

  一、为保证本次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无关人员进入会场。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须在会议召开前半小时到会议现场办理签到手续,并按规定出示证券账户卡、身份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等,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登记材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经验证后领取会议资料,方可出席会议。

  会议开始后,由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及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在此之后进场的股东无权参与现场投票表决。

  三、会议按照会议通知上所列顺序审议、表决议案。

  四、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公司和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

  五、要求发言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按照会议的议程,经会议主持人许可方可发言。有多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同时要求发言时,先举手者发言;不能确定先后时,由主持人指定发言者。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股东大会的议题进行,简明扼要,时间不超过 5 分钟。

  六、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发言,在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不再进行发言。
  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予以拒绝或制止。

  七、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于可能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及/或内部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八、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对提交表决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务必在表决票上签
署股东名称或姓名。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九、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十、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十一、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得随意走动,手机调整为静音状态,谢绝个人录音、录像及拍照,对干扰会议正常秩序或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十二、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产生的费用自行承担。本公司不向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大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住宿等事项,以平等原则对待所有股东。

 北京青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一、会议时间、地点及投票方式

1、现场会议时间:2023 年 10 月 16 日 14 点 30 分

2、现场会议地点: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 16 号院汇亚大厦 25 层公司会议室
3、会议投票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3 年 10 月 16 日至 2023 年 10 月 16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5、会议召集人:北京青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议程
(一)参会人员签到、领取会议资料
(二)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向大会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及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三)宣读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四)推举计票、监票成员
(五)审议会议议案
议案一、《关于补选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六)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及提问
(七)现场与会股东对议案投票表决
(八)休会、统计现场表决结果
(九)复会、宣读现场投票表决结果
(十)休会,统计现场投票表决结果及网络投票表决结果(最终投票结果以公司公告为准)
(十一)主持人宣读股东大会决议
(十二)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三)签署会议文件
(十四)会议结束

议案一、《关于补选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鉴于会计专业人士任英女士已申请辞去北京青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相应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北京青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董事会提名程玲莎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程玲莎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程玲莎女士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现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任期自公司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上述董事的简历及其他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27 日在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青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补选公司独立董事及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7)。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北京青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0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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