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315 证券简称:诺禾致源 公告编号:2023-008
北京诺禾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诺禾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
议于 2023 年 4 月 12 日召开,应参加本次董事会会议的董事 5 人,实际参加本次
董事会会议的董事 5 人,会议由董事长李瑞强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北京诺禾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要求。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董事会就公司 2022 年年度董事会的运转情况拟订了《2022 年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总经理就公司 2022 年年度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拟订了《2022 年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独立董事就公司 2022 年年度独立董事工作情况拟订了《2022 年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2年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的议案》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制度的有关规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就公司2022 年年度审计委员会工作情况拟订了《2022 年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2年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聘任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业务的资格和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在与公司的合作过程中,能够坚持独立审计原则,项目人员在审计过程中独立、客观和公正,认真负责,表现出了良好的专业水准。因此,公司拟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负责公司 2023 年度审计工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诺禾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4)。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根据 2022 年实际经营情况编制了《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
437,245,960.34 元。2022 年度,公司合并利润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人民币 177,230,334.75 元。公司 2022 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047 元(含税)。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400,200,000.00 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8,809,400.00 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金额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 10.61%。2022 年度公司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诺禾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3-010)。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预计 2023 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根据日常经营的实际需要,公司对 2023 年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预计,具体情况如下:
1、与天津食安居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
单位:元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2023 年度(预计)
天津食安居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食堂费用 10,000,000.00
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关联董事李瑞强回避表决。
2、与北京诺禾心康基因科技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
单位:元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2023 年度(预计)
北京诺禾心康基因科技有限公司 测序服务收入 5,000,000.00
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关联董事王其锋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诺禾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9)。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九、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诺禾致源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结合公司经营规模、业绩等实际情况,参考行业薪酬水平,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公司拟订了《2023 年度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中 2023 年度公司董事的薪酬方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对照上市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资格、条件的要求,经认真地逐项自查,认为公司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关于科创板上市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各项规定和要求,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第三十四条第二款规定情形,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属于科技创新领域,具备申请本次发行股票的资格和条件。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诺禾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8)。
本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 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拟定了《2022 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诺禾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11)。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拟定了《2022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2年年度报告》及《2022 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和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鉴于公司 2022 年度业绩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以及部分激励对象已离职,董事会同意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1,150,860 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
京诺禾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2)。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关联董事王其锋对此议案已
回避表决。
十四、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诺禾致源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规定,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诺禾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3)。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五、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因补充流动资金向银行借款计划的
议案》
为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公司 2023 年拟向银行申请取得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实际借款总金额将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单笔借款不超过 2 亿元。借款资金将全部用于公司生产经营补充流动资金所需,不作其他用途。公司在前述范围内与银行或第三方金融机构借款的手续文件,授权公司董事长李瑞强签署。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