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康拓医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修正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为进一步完善公司分红政策,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增加现金分红频次,公司拟对章程中的有关条款进行修订,形成章程修正案。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序号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百五十七条 公司股东大 第一百五十七条 公司股东大
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 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
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 或公司董事会根据年度股东大会
1 后二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 审议通过的下一年中期分红条件
的派发事项。 和上限制定具体方案后,公司须
在二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
派发事项。
第一百六十条 公司利润分 第一百六十条 公司利润分配
配政策为: 政策为:
(一)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 (一)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
或二者相结合的方式支付股利, 二者相结合的方式支付股利,并
并优先采取现金的方式分配利 优先采取现金的方式分配利润,
润;公司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 其中现金股利政策目标为剩余股
应当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 利政策;公司具备现金分红条件
配。公司采用股票方式进行利润 的,应当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
分配的,应当充分考虑发放股票 分配。公司采用股票方式进行利
2 股利后的总股本是否与公司目 润分配的,应当充分考虑发放股
前的经营规模、盈利增长速度、 票股利后的总股本是否与公司目
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相适应,以 前的经营规模、盈利增长速度、每
确保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全体股 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相适应,以确
东的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 保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全体股东的
(二)公司在当年如实现盈利、 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
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且公司现 (二)公司在当年如实现盈利、累
金流可以满足公司正常经营和 计未分配利润为正且公司现金流
持续发展的情况下,如无重大投 可以满足公司正常经营和持续发
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 展的情况下,如无重大投资计划发生,公司应当优先采取现金方 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公式分配利润。公司原则上每年度 司应当优先采取现金方式分配利进行一次现金分红,在有条件的 润。公司原则上每年度进行一次情况下,公司可以进行中期现金 现金分红,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公
分红。 司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 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指
指以下情形之一: 以下情形之一:
(1)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 (1)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外投资、收购资产等交易累计支 投资、收购资产等交易累计支出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 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审计净资产的百分之三十,或超 净资产的百分之三十,或超过三
过三千万元; 千万元;
(2)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 (2)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 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 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期经审计总资产的百分之二十; 审计总资产的百分之二十;
(3)中国证监会或者上海证券 (3)中国证监会或者上海证券交
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如公司外部经营环境变化 (三)当公司最近一年审计报告并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 为非无保留意见或带与持续经营响,或公司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 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大变化时,公司可对利润分配政 留意见,或公司最近一年末经审策进行调整。调整后的利润分配 计的资产负债率高于 70%,或公政策应以股东权益保护为出发 司最近一年经审计的经营性现金点,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 流量净额为负,或出现重大投资
范性文件的规定。 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的情况,公
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 司可以不进行利润分配。
划和长期发展的需要等原因需 (四)如公司外部经营环境变化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应由公司 并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利润
分配政策调整议案,由监事会发 响,或公司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表意见,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大变化时,公司可对利润分配政后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 策进行调整。调整后的利润分配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政策应以股东权益保护为出发2/3 以上通过。公司调整利润分
配政策,应当提供网络投票等方 点,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范
式为公众股东参与股东大会表 性文件的规定。
决提供便利。 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
划和长期发展的需要等原因需调
整利润分配政策的,应由公司董
事会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利润分配
政策调整议案,由监事会发表意
见,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
请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
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
上通过。公司调整利润分配政策,
应当提供网络投票等方式为公众
股东参与股东大会表决提供便
利。
除上述修订的条款外,《公司章程》中其他条款保持不变。此次修订公司章程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后续章程备案等具体事宜。上述修订及备案登记最终以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西安康拓医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