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313 证券简称:仕佳光子 公告编号:2020-001
河南仕佳光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
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河南仕佳光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4,920.24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前述事项符合募集资金到帐后6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河南仕佳光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438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6,000,000股,股票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0.82元,此次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9,772.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5,282.25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4,489.75万元。前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到位,并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出具了“致同验字(2020)第110ZC00267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8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河南仕佳光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本次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及实际募集资金投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实际募集资金投入情况
1 阵列波导光栅(AWG)及半导体激光器芯 37,000.00 37,000.00
片、器件开发及产业化项目
2 年产 1,200 万件光分路器模块及组件项目 3,000.00 3,000.00
3 补充流动资金 10,000.00 4,489.75
合计 50,000.00 44,489.75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和置换情况
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4,920.24万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 用的自筹资金,具体情况如下:
(一)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截止2020年8月6日,公司已经以自筹资金投入募投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已预先投入金额 本次置换金额
1 阵列波导光栅(AWG)及半导体激光器芯 4,008.42 4,008.42
片、器件开发及产业化项目
2 年产 1,200 万件光分路器模块及组件项目 93.53 93.53
合计 4,101.95 4,101.95
(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
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已用自筹资金支付发行费用818.29万元。
(三)会计师事务所的鉴证报告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河南仕佳光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的专项说明》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 了《关于河南仕佳光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情况鉴证报告》(致同专字(2020)第 110ZA08881 号)。
四、履行的审议程序
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4,920.24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少于6个月。此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法律法规规定的审批程序。
综上,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中4,920.24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4,101.95万元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818.29万元。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利益,相关内容和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使用制度》等有关规定。本次募集资金置换行为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4,920.24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三)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意见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河南仕佳光子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鉴证报告》(致同专字(2020)第110ZA08881号)。其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的专项说明》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编制,如实反映了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华泰联合证券认为: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并且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专项审核,履行了必要的程序;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规定;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六、上网公告文件
1、《河南仕佳光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河南仕佳光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3、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河南仕佳光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河南仕佳光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