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312 证券简称:燕麦科技 公告编号:2022-057
深圳市燕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
提议公司回购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深圳市燕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 2022 年 10
月 11 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刘燕女士《关于提议 深圳市燕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公司股份的函》,刘燕女士提议公司以自有资 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 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一、提议人的基本情况及提议时间
1、提议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刘燕女士
2、提议时间:2022 年 10 月 11 日
二、提议人提议回购股份的原因和目的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刘燕女士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 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员 工积极性,提高凝聚力,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紧密结合 在一起,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向公司董事会提议以自有资金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回购部分股份,并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
三、提议人的提议内容
1、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
2、回购股份的用途: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
3、回购股份的方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4、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21.00 元/股(含);
5、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
6、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3,000 万元(含),不
超过人民币 6,000 万元(含);
7、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回购股份数量,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上限人民币 6,000 万元,回购价格上限 21.00 元/股进行测算,回购数量约为 285.71 万股,回购股份比例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1.97%。按照本次回购下限人
民币 3,000 万元,回购价格上限 21.00 元/股进行测算,回购数量约为 142.86 万
股,回购比例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0.99%。
四、提议人在提议前 6 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提议人刘燕女士在提议前六个月内无买卖公司股份情况。
五、提议人在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
提议人刘燕女士在本次回购期间暂无增减持公司股份计划。若未来有相关增减持股份计划,公司将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提议人承诺
提议人刘燕女士承诺:将推动公司尽快召开董事会审议回购股份事项,并将在董事会上对公司回购股份议案投赞成票。
七、公司董事会对回购股份提议的意见及后续安排
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13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全体董事出席会议,以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该项议案,独立董事发表
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17 日在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6)。
特此公告。
深圳市燕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0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