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312 证券简称:燕麦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5
深圳市燕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市燕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8 日召开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对《深圳市燕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了修订。具体情况如下:
一、《深圳市燕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内容如下:
序号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百四十四条 公司设监事会。 第一百四十四条 公司设监事会。
监事会由 5 名监事组成,监事会设 监事会由 3 名监事组成,监事会设
主席 1 人,可以设副主席。监事会 主席 1 人。监事会主席由全体监事
主席和副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 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会主席召集
举产生。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 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主席不
事会会议;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 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
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 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
1 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 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
监事会会议。 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
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 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
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 的比例不低于 1/3。监事会中的职
的比例不低于 1/3。监事会中的职 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
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 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
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 举产生。
举产生。
二、《监事会议事规则》修订内容如下:
序号 修订前 修订后
1 第三条 公司设监事会由 5 名监事 第三条 公司设监事会由 3 名监事
组成,监事会设主席 1 人。监事会 组成,监事会设主席 1 人。监事会
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 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
议;监事会主席不能行职务或者不 议;监事会主席不能行职务或者不
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 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
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 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
议。 议。
除上述条款修改外,《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其他条款不变。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特此公告。
深圳市燕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