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311 证券简称:盟升电子 公告编号:2021-015
成都盟升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 年 5 月 20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成都市高新西区西芯大道 5 号 5 栋 1 号楼公司六
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6
普通股股东人数 16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55,472,437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55,472,437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
48.3757
例(%)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48.3757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向荣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7 人,出席 7 人;
2、 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董事会秘书向静出席了本次会议;财务总监陈英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普通股 55,472,137 99.9995 300 0.0005 0 0.0000
2、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普通股 55,472,137 99.9995 300 0.0005 0 0.0000
3、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普通股 55,472,137 99.9995 300 0.0005 0 0.0000
4、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普通股 55,472,137 99.9995 300 0.0005 0 0.0000
5、 议案名称:关于续聘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普通股 55,472,137 99.9995 300 0.0005 0 0.0000
6、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 2021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普通股 55,472,137 99.9995 300 0.0005 0 0.0000
7、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 2021 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普通股 55,472,137 99.9995 300 0.0005 0 0.0000
8、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普通股 55,472,137 99.9995 300 0.0005 0 0.0000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 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议案名称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4 关于公司2020 6,164,177 99.9951 300 0.0049 0 0.0000
年度利润分配
预案的议案
5 关于续聘公司 6,164,177 99.9951 300 0.0049 0 0.0000
2021年度财务
审计机构及内
控审计机构的
议案
6 关于公司2021 6,164,177 99.9951 300 0.0049 0 0.0000
年度董事薪酬
方案的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 4、5、6 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其中 5%以下股东不包括 5%以
上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和持股 5%以下的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天元(成都)律师事务所
律师:祝雪琪、魏麟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人
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成都盟升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