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310 证券简称:迈得医疗 公告编号:2024-033
迈得医疗工业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人提议公司回购股份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迈得医疗工业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迈得医疗”)于2024年8月2日收到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人林军华先生《关于提议迈得医疗工业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回购公司股份的函》,具体内容如下:
一、 提议人的基本情况及提议时间
1、提议人: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人林军华先生
2、提议时间:2024年8月2日
二、 提议人提议回购股份的原因和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有效维护广大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并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紧密结合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利益,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在综合考虑公司财务状况以及未来盈利能力的情况下,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人林军华先生提议公司以自有资金回购部分公司股份,并将回购股份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三、 提议人的提议内容
1、 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2、 回购股份的用途: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并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三年内予以转让;若公司未能将本次
回购的股份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三年内转让完毕,尚未转让的已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如国家对相关政策作调整,则按调整后的政策实行。
3、 回购股份的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4、 回购股份的价格:不高于公司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
5、 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5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含)。
6、 回购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7、 回购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四、 提议人在提议前6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提议人林军华先生在提议前6个月内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五、 提议人在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
提议人林军华先生在本次回购期间暂无增减持公司股份计划。如后续有相关增减持股份计划,将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承诺事项的要求及时配合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 提议人的承诺
提议人林军华先生承诺:将积极推动公司尽快召开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回购股份事项,并对公司回购股份议案投赞成票。
七、 风险提示
公司将尽快就上述内容认真研究,制定合理可行的回购股份方案,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审批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述回购事项需按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后方可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迈得医疗工业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8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