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310 证券简称:迈得医疗 公告编号:2022-038
迈得医疗工业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授予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迈得医疗工业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11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根据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或“《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及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进行了调整,授予价格由 15.00 元/股调整为 14.62 元/股。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1 年 9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和《关于召开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核实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1 年 9 月 30 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sse.com.cn)披露了
《迈得医疗工业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5),按照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公司独立董事娄杭先
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 2021 年 10 月 18 日召开的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
3.2021 年 9 月 30 日至 2021 年 10 月 9 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
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次激励计划激
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13 日在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ww.sse.com.cn)披露的《迈得医疗工业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1-027)。
4.2021 年 10 月 18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
了《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5.2021 年 10 月 19 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sse.com.cn)披露了
《迈得医疗工业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1-029)。
6.2021 年 10 月 19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
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7.2022 年 10 月 11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
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
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调整情况说明
(一)调整事由
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30 日披露了《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向全
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38 元(含税)。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需对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即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价格由 15.00 元/股调整为 14.62 元/股。
(二)授予价格调整方法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本激励计划公告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公司发生派息时授予价格调整方法如下:
P=P0-V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整后的授予价
格。经派息调整后,P 仍须大于 1。
鉴于 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经
调整后的授予价格=15.00-0.38=14.62 元/股。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调整系实施 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所致,不会对公
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30 日披露了《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向全
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38 元(含税)。根据《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
案)》等相关规定需对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即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价格由 15.00 元/股调整为 14.62 元/股。
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价格和预留授予价格的调整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激励计划(草案)》中关于股权激励计划调整的相关规定,调整的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对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调
整。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对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进行的调整,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价格由每股15.00 元调整为每股 14.62 元。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权激励的调整及本次预留授予事项已经获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调整的内容、本次预留授予的授予日的确定、本次预留授予的授予对象、授予数量、授予价格及授予条件均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股权激励的调整及预留授予事项合法、有效。公司尚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就办理股权授予登记等事项。
特此公告。
迈得医疗工业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0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