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309 证券简称:恒誉环保 公告编号:2021-004
济南恒誉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A 股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62 元(含税),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
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本次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
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和转增总额不
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和转增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 30%,是基于行业发展情况、公司发展阶段及自身经营模
式、盈利水平及资金需求的综合考虑。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济南恒誉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 年度实现归属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45,971,969.20 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 2020 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62 元(含税)。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80,010,733 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4,960,665.45 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金额占归属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 10.79%。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的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 30%的情况说明
公司 2020 年度拟分配的现金红利金额与当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之比低于30%,是基于行业发展情况、公司发展阶段及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及资金需求的综合考虑,主要情况如下:
(一)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及特点
公司所处行业为专业设备制造业,主要产品为有机废弃物热裂解专用设备。裂解技术特别是工业连续化裂解技术在有机固废、危废处理领域的规范应用尚处于起步阶段或发展初期。
(二)公司发展阶段和自身经营模式
公司主要从事有机废弃物裂解技术研发与裂解装备制造技术研发、生产和销售,通过向从事有机固废和危废的资源化、无害化、减量化处理的下游客户销售或提供技术服务实现收入和利润。裂解技术在有机固废、危废处理领域的规范应用尚处于起步阶段或发展初期。
公司当前处于行业发展的重要阶段,需要通过持续增加的研发投入、不断提高核心竞争力和加大对行业发展的示范和引领力度以保持领先优势,从而加快公司的发展。
(三)公司盈利水平及资金需求
2020 年度,受国内外疫情影响,导致公司在执行部分项目进度受阻,公司实现营业
收入 17,458.93 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 25.65%;实现净利润 4,597.20 万元,较上年同
期减少 28.64%。虽然公司整体财务状况稳健、良好,但是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阶段、发展机遇和公司发展战略等,公司将留存足额资金以满足研发投入、市场开拓、拓展产业链、探索新的业务模式及流动资金需求,为公司稳健运营和发展提供保障。
(四)公司现金分红水平较低的原因
公司目前处于行业发展的重要阶段,发展后续资金需求量较大。本分配预案是兼顾分红政策的连续性和相对稳定性,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点、经营战略、资本支出需求和未来发展,符合公司长远发展需要和股东长远利益,本着回报股东、促进公司稳健发展等多项因素而提出。
(五)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确切用途以及预计收益情况
公司 2020 年度未分配利润将转入下一年度,用于加大研发投入和市场开发力度、拓展产业链、探索新的业务模式、生产经营发展和以后年度利润分配。相关收益水平受宏观经济形势、行业发展波动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从有利于公司长期发展和投资者回报的角度出发,积极履行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与广大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的成果。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19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 2020 年年度财务报表、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等文件,结合公司目前的实际经营状况,我们认为《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充分考虑了股东利益、公司目前经营状况、资金需求及未来发展等各种因素,符合《公司章程》中利润分配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董事会在审议《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时相关审议程序履行充分、恰当,不存在相关股东滥用股东权利不当干预公司决策等情形。
我们同意《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在该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19 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0 年
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结合 2020 年度的盈利水平、整体财务状况及公司未来发展规划制定的利润分配预案,既考虑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也兼顾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对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和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现金分红对上市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生产经营的影响分析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其他风险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济南恒誉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