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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8308: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株洲欧科亿数控精密刀具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超募资金增加全资子公司实收资本用于新建研发办公楼的核查意见

公告日期:2021-11-24

688308: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株洲欧科亿数控精密刀具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超募资金增加全资子公司实收资本用于新建研发办公楼的核查意见 PDF查看PDF原文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株洲欧科亿数控精密刀具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超募资金增加全资子公司实收资本用于新建研发办公
                  楼的核查意见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株洲欧科亿数控精密刀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欧科亿”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欧科亿使用超募资金新建研发办公楼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株洲欧科亿数控精密刀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980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5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23.99元,共计募集资金59,975.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53,337.73万元,其中超募资金为24,917,292.71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经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0年12月8日出具中天运〔2020〕验字第90070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募集资金拟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募集资金运用方向              总投资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1  年产4,000万片高端数控刀片智造基地建设项目  45,046.00            45,046.00

 2  数控精密刀具研发平台升级项目                5,800.00            5,800.00

                    合计                        50,846.00            50,846.00

三、本次超募资金使用计划

  株洲欧科亿切削刀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欧科亿切削”或“子公司”)是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2,490万元增加欧科亿切削实收资本用于新建研发办公楼。本次实收资本增加后,欧科亿切削实收资本将由7,510万元增至10,000万元。目前,欧科亿切削的基本情况如下:

      项目                                  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株洲欧科亿切削工具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21年5月20日

注册资本            10,000.00万元

实收资本            7,510.00万元

注册地及主要生产经  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仙月环路899号新马动力创新园2.1期A研发厂
营地                房118-C

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  公司持有100%股权

                    硬质合金刀片、数控刀片、整体硬质合金铣刀、孔加工刀具、丝锥、
                    金属陶瓷刀片的研发、加工、销售;工具系统、模具的制造;自营
主营业务            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
                    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为确保募集资金使用安全,增加欧科亿切削实收资本的款项到位后,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规定对欧科亿切削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监管。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投资额度范围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并根据项目建设的实际使用需要缴付出资。为强化募集资金监管,公司董事会批准欧科亿切削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公司管理层签署办理开立募集资金专户的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本次超募资金使用计划,后续如涉及相关事项变更,公司将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四、本次欧科亿切削新建研发办公楼的必要性

步发展的需求。欧科亿切削为公司重要的子公司之一,未来承担着公司的研
发、运营等工作。欧科亿切削已竞拍取得位于株洲市天元区新马工业园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面积133,379.09平方米。欧科亿切削拟在上述地块上建设研发办公楼,计划投资9,200万元,拟使用超募资金2,490万元,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研发办公楼建筑面积约为36,659平方米(以最终竣工验收确定的面积为
准),项目建设期约18个月。新研发办公楼建成后,公司将进一步整合公司研发中心资源,拓展现有研发中心规模,打造多层次研发队伍,提升公司研发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

  为进一步提升企业竞争力,加大研发创新力度,构建起公司可持续发展的科技研发及自主创新平台,通过全方位的研究技术开发及合作,实现制造加工高精数控刀具关键装备的“国产替代”,多元化打造企业及产品核心竞争力,加速国产硬质合金切削刀具技术创新和成果转化,满足公司以数控刀具为核心的产品研发梯队以及生产规模不断壮大的需要,根据公司整体规划和未来发展方向,由全资子公司欧科亿切削新建研发办公楼。

  本项目同时为配套子公司生产经营所需建设,提供子公司经营所需日常办公场地,是公司投资数控刀具产业园重要组成部分,有利于协同各生产项目资源和子公司长足发展。研发办公楼的建设为公司提供更加安全、稳定、高效的研发基地和办公场所,同时通过建设研发中心,可以整合公司内部资源,加强各部门之间联系,有效提升办公效率及公司对外企业形象,树立企业品牌,进一步提升产品竞争力,符合公司战略发展需要。
五、对公司的影响及主要风险分析

  公司增加全资子公司实收资本用于新建研发办公楼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及业务拓展的需要,能满足公司及子公司产品技术研发及办公的长远需求,有利于整合公司研发中心资源,拓展现有研发中心规模,打造多层次研发队伍,提升公司研发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本次使用超募资金增加欧科亿切削的实收资本,符合募集资金使用安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本次新建研发办公楼是在子公司现有土地资源上进行建设,已取得合法的土地手续。但是在后续施工过程中,仍需要相关政府部门审批通过,工程能否顺利
建设存在不确定性。
七、相关审议程序及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1年11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增加全资子公司实收资本用于新建研发办公楼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增加全资子公司实收资本用于新建研发办公楼,欧科亿切削的实收资本将由7,510.00万元增至10,000.00万元。

    (二)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拟使用超募资金增加全资子公司实收资本用于新建研发办公楼,符合公司战略发展需要,满足公司及子公司产品技术研发及办公的长远需求,对公司未来稳健发展具有积极的作用。公司本次超募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本次超募资金的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综上,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超募资金使用事项。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1年11月23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公司本次使用超募资金2,490.00万元增加株洲欧科亿切削刀具有限公司实收资本用于新建研发办公楼,符合公司经营需要和未来战略发展的方向,能进一步满足公司及子公司产品技术研发及办公的长远需求,同时也能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对公司长期发展有着积极的意义。超募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
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要求。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民生证券认为:


  (1)欧科亿本次超募资金使用计划符合国家的政策导向及公司发展方向,符合公司自身发展需要,有利于公司未来的可持续发展,提高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2)欧科亿本次超募资金使用计划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

  (3)欧科亿本次超募资金使用计划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综上,本保荐机构认为欧科亿本次超募资金使用计划是合理、合规和必要的,民生证券同意欧科亿本次超募资金使用计划。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株洲欧科亿数控精密刀具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超募资金增加全资子公司实收资本用于新建研发办公楼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宋彬                            金亚平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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