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88307 公司简称:中润光学
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目录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1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议程 ......3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 ......5议案一《关于调整董事会成员人数、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及修订公司相关治理制度
的议案》......5
议案二《关于拟参与设立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9
议案三《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17
议案四《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20
议案五《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暨提名第二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22
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须知
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确保本次股东大会如期、顺利召开,保障股东在本次股东大会期间依法行使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以及《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本会议须知:
一、会议期间,全体出席人员应以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保证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为原则,认真履行法定义务,自觉遵守大会纪律,不得侵犯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大会的正常召开秩序。
二、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须在会议召开前半小时到会议现场办理签到手续,为确认出席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的出席资格,会议工作人员将对出席会议者的身份进行必要的核对工作,请被核对者给予配合。会议开始后,由大会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及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在此之后进入的股东无权参与现场投票表决。
三、会议按照会议通知上所列顺序审议、表决议案。
四、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东的合法权益,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任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五、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要随意走动,手机调整为静音状态,谢绝个人录音、录像及拍照,对干扰会议正常程序、寻衅滋事或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六、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要求在股东大会上发言或就相关问题提出质询的,应
事先在股东大会签到处进行登记。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不得无故中断大会议程要求发言。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现场提问请举手示意,经大会主持人许可方可发言。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大会会议议题,简明扼要,时间不超过 5 分钟。股东的发言、质询内容与本次股东大会议题无关或涉及公司未公开重大信息,大会主持人或相关负责人有权拒绝回答。
七、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当对提交表决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现场出席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务必在表决票上签署股东名称或姓名。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八、股东大会对提案进行表决前,将推举两名股东代表、一名监事代表、一名律师代表进行计票和监票。
九、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十、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所产生的费用由股东自行承担。本公司不向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大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住宿等事项,以平等原则对待所有股东。
十一、本次会议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十二、本次股东大会登记方法及表决方式的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 2023 年10 月 28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编号:2023-031)。
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议程
一、会议时间、地点及投票方式
1、现场会议时间:2023 年 11 月 14 日(星期二)14 点 00 分
2、现场会议地点:浙江省嘉兴市秀洲区高照街道陶泾路 188 号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张平华
5、投票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
网络投票系统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3 年 11 月 14 日至 2023 年 11 月 14 日采用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二、会议议程
(一)参会人员签到、领取会议资料、股东进行发言登记
(二)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向大会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及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介绍现场会议参会人员、列席人员
(三)主持人宣读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四)推举计票、监票成员
(五)逐项审议各项议案
议案一《关于调整董事会成员人数、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及修订公司相关治理制度的议案》;
议案二《关于拟参与设立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议案三《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3.01 提名张平华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3.02 提名陆高飞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3.03 提名金凯东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3.04 提名张杰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议案四《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4.01 提名刘向东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4.02 提名周红锵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4.03 提名朱朝晖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议案五《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5.01 提名张卫军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5.01 提名彭浙海女士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六)与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发言及提问
(七)与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对各项议案投票表决
(八)休会,统计现场会议表决结果
(九)复会,主持人宣布现场表决结果和股东大会决议
(十)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一)与会人员签署会议记录等相关文件
(十二)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
议案一:《关于调整董事会成员人数、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及修订公司相关治理制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一、调整董事会成员的相关情况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内部治理结构,提高董事会运作效率,更好地适应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结合目前公司董事会构成及任职情况,公司拟将董事会成员人数由 9 人
调整为 7 人,其中非独立董事人数 4 名,独立董事 3 名。
二、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
根据最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独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序号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百零六条 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设 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成,其中
有 3 名独立董事。 设有 3 名独立董事。
...... ......
第一百一十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 公司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
股 5%以上股东及其控制的企业、 关联方提供担保的,应当在董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 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
他关联方为公司提供担保的,以 议。
及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的,不 ......
论数额大小,均应当在董事会审
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由董事会聘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由董事会
任或解聘。公司根据需要设副总 聘任或解聘。公司根据需要设
经理若干名、设董事会秘书一名、 副总经理 1 名、设董事会秘书
第一百二十四条 设财务负责人一名,均由董事会 一名、设财务负责人一名,均
聘任或解聘。 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 ......
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 在公司控股股东单位担任除董
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担任除董 事、监事以外其他行政职务的
第一百二十六条 事、监事以外其他职务的人员, 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高级管
不得担任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 理人员。
...... ......
公司应在每一会计年度结束之日 公司应在每一会计年度结束之
起 4 个月内向中国证监会和证券 日起四个月内向中国证监会和
交易所报送年度财务会计报告, 证券交易所报送并披露年度报
在每一会计年度前 6 个月结束之 告,在每一会计年度上半年结
日起 2 个月内向中国证监会派出 束之日起两个月内向中国证监
机构和证券交易所报送半年度财 会派出机构和证券交易所报送
第一百五十一条 务会计报告,在每一会计年度前 并披露中期报告。
3个月和前9个月结束之日起的1 ......
个月内向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