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德数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种类: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及理财产品等。
投资金额:科德数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此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特别风险提示:为控制风险,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时,将选择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到宏观经济的影响,不排除该项投资会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一定系统性风险。
一、拟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概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在保证不影响自有资金安全和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投资金额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此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本次拟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四)投资方式
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具体投资决策权,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专业金融机构、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期间、选择现金管理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及理财产品等。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购买投资产品的销售方应为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五)投资期限
投资期限为自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二、本次事项所履行的审批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3 年 4 月 25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
控股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经审议,董事会认为,为提高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在保证不影响自有资金安全和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董事审议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投资产品,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行使具体投资决策权(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
专业金融机构、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期间、选择现金管理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及意见
2023 年 4 月 25 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
控股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保证不影响自有资金安全和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投资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整体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相关内容。
本次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为控制风险,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时,将选择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到宏观经济的影响,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一定系统性风险。
(二)风控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办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的现金管理业务,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严格遵守审慎的投资原则,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产品投向及进展情况,做好核对账户余额等工作,一旦发现或判断存在不利因素,应及时通报公司经营管理层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最大限度地控制投资风险,保证资金安全。
3、公司内审部负责审查现金管理的审批情况、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等,督促财务部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
4、公司相关工作人员与金融机构相关工作人员需对相关业务事项保密,未进行信息披露前未经允许不得泄露公司的现金管理的具体方案、交易情况、结算情况、资金状况等与公司现金管理业务有关的信息。
5、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6、公司将根据监管部门规定,在相关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暂时闲置现金管理的情况以及相应的额度、期限、收益等内容。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保证不影响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自有资金安全的情况下进行,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合理的现金管理有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并增加收益,从而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相应会计核算。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在保证不影响自有资金安全和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投资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公司已建立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和内控制度,可有效控制投资风险,保障公司资金安全,相关决策程序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整体利益的情形。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一致同意《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特此公告。
科德数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