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303 证券简称:大全能源 公告编号:2024-021
新疆大全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每股分配金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41800 元(含税)调整为
0.41804 元(含税)
本次调整原因:因新疆大全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利润分配方案披露后,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回购公司股份 209,900 股,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数增加至 8,046,439
股,按照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
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9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上市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4.18 元(含税 )。截至审议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董事会召开日,公司总股本2,144,937,715 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 7,836,539 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893,308,291.57 元(含税)。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所持有的公
司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30 日在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新疆大全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2)。
上述利润分配方案披露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209,900 股,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数增加至 8,046,439 股,参与本次分配的股份总数变更为 2,136,891,276 股。依据上述股份变动情况,公司按照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每股分配比例进行相应调整。确定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为 0.41804 元(含税),即调
整后每股现金红利=原定利润分配总额÷最终参与分配的公司股份总数=893,308,291.57÷2,136,891,276≈0.41804 元(含税,保留小数点后五位),实际利润分配总额=调整后每股现金红利×最终参与分配的公司股本总数=0.41804×2,136,891,276=893,306,029.02 元(含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综上所述,本次利润分配以权益分派实施公告确定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2,144,937,715 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持有的公司股份 8,046,439 股不参与本次现金分红后,本次实际参与分配的股本数为 2,136,891,276 股,因应分配股数发生变动,本次调整后的每股分配金额为 0.41804 元(含税,保留小数点后五位),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893,306,029.02 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总额差异系每股现金红利的尾数四舍五入调整所致)。
特此公告。
新疆大全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5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