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303 证券简称:大全能源 公告编号:2023-044
新疆大全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
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提示:
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人数:740 人;
归属数量(调整后):本次限制性股票可归属的数量为 852.80 万股,占公
司总股本 213,739.6215 万股的 0.40%;
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
股票;
本次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在相关手续办理完后、上市流通前,公司将发布相
关提示性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新疆大全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大全能源”)于2023年9 月 11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作废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或“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激励计划简述
2022 年 8 月 10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新疆大全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主要内容如下:
1、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股票来源
本激励计划涉及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2、授出限制性股票的数量
公司拟向激励对象授予总计 2,371.50 万股,占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份总数 213,739.62 万股的 1.11%。
3、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分配情况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获授的限制 占本激励计 占本激励计划公
序号 姓名 国籍 职务 性股票数量 划授出权益 告日公司股本
(万股,调 数量的比例 总额的比例
整前)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1 徐广福 中国 董事长 60.00 2.53% 0.03%
2 徐翔 中国 董事 55.00 2.32% 0.03%
3 LONGGENZHANG 美国 副董事长、董事 50.00 2.11% 0.02%
(张龙根)
4 施大峰 中国 董事 50.00 2.11% 0.02%
5 周强民 中国 董事、总经理 30.00 1.27% 0.01%
6 孙逸铖 中国 董事会秘书 20.00 0.84% 0.01%
7 曹伟 中国 董事、副总经理 20.00 0.84% 0.01%
8 王西玉 中国 副总经理 18.00 0.76% 0.01%
9 冯杰 中国 副总经理 18.00 0.76% 0.01%
10 胡平 中国 副总经理 18.00 0.76% 0.01%
11 谭忠芳 中国 副总经理 18.00 0.76% 0.01%
二、核心技术人员
1 罗佳林 中国 核心技术人员 6.00 0.25% 0.003%
2 赵云松 中国 核心技术人员 15.00 0.63% 0.01%
三、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核心技术(业 1,993.50 84.06% 0.93%
务)骨干(共 776 人)
合计 2,371.50 100.00% 1.11%
注:1、LONGGENZHANG:男,1964 年 5 月出生,美国国籍,具有中国永久居留权,曾任公
司副董事长、董事,于 2023 年 8 月 3 日辞任公司副董事长、董事职务。
2、以上合计数据与各明细数据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4、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归属安排
本激励计划有效期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48 个月。
限制性股票归属前,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转让、抵押、质押、担保或偿还债务等。
限制性股票在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将按本激励计划的归属安排进行归属,归属日必须为交易日,且不得为下列区间日:
(1)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30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 30 日起算,至公告前 1 日;
(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 10 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后 2 个交易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它期间。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 归属时间 归属比例
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
第一个归属期 至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 40%
日当日止
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
第二个归属期 至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 30%
日当日止
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
第三个归属期 至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 30%
日当日止
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而增加的权益同时受归属条件约束,且归属前不得转让、质押、抵押、担保或偿还债务等。届时,若相应部分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的,则因前述原因获得的权益亦不得归属。
归属期内,满足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可由公司办理归属事宜;未满足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或激励对象未申请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不得递延。
5、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每股33.00元,即满足归属条件之后,激励对象可以每股 33.00 元的价格购买公司定向发行的 A 股普通股。因公司实施 2022 年权益分派,对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调整,由 33.00 元/股调整为 29.40 元/股。
6、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条件
归属期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方可归属: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②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③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④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⑤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②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③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④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⑤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⑥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某一激励对象发生上述第(2)条规定情形之一的,该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
(3)公司层面业绩考核
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归属考核年度为2022-2024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归属期 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归属期 以2021年度为基数,2022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136%;或
2022年多晶硅产量不低于12万吨。
第二个归属期 以2021年度为基数,2023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151%;或
2023年多晶硅产量不低于17万吨。
第三个归属期 以2021年度为基数,2024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170%;或
2024年多晶硅产量不低于22万吨。
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相应归属期内,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
(4)激励对象个人层面业绩考核
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的考核按照公司现行薪酬与考核制度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个人考评结果(A)与个人系数(N)按下表考核结果确定:
绩效考评结果(A) A+ B I
个人系数(N) 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