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疆大全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增加募投项目投资额
之专项核查意见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或“保荐机构”)作为新疆大全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全能源”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及进行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就大全能源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增加募投项目投资额的事项进行了专项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关于同意新疆大全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110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0,0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发行价格为21.49元/股。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44,700.00万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人民币37,980.82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06,719.18万元。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1年7月19日出具了德师报(验)字(21)第00348号《验资报告》。经其审验,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根据2021年7月19日公司披露的《新疆大全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
用后,将按照轻重缓急依次投入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预计总投资额 预计募集资金投资额
1. 年产1,000吨高纯半导体材料项目 42,105.00 42,105.00
2. 年产 35,000 吨多晶硅项目 351,188.84 351,188.84
3. 补充流动资金 106,706.16 106,706.16
合计 500,000.00 500,000.00
上述项目总投资额为500,000.00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金额500,000.00万元。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已使用募集资金总额172,100.00万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已使用募集资金179,590.53万元人民币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已使用超募资金总额106,719.18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其中32,000.00万元用于补充永久流动资金,剩余超募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二、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增加募投项目投资额的情况
本次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增加投资额的募投项目为“年产 35,000 吨多晶硅项目”(以下简称“该项目”),根据《新疆大全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该项目的原投资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募集资金投资金额 项目备案情况 项目环评情况
年产35,000吨多晶 石经开(原材料) 八师环审〔2018〕
硅项目 351,188.84 351,188.84 备(2018)90 号 111 号
截至 2021 年 10 月 31 日,该项目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 257,296.17 万元,剩
余未使用募集资金 93,892.67 万元。
因钢材、铜等原材料价格上涨及设备材质变更,导致设备购置费等增加,此外部分工程根据实际施工图纸计量导致工程量和施工费用增加,公司在综合考虑该项目建设实际情况、资金需求和市场行情等因素后,决定使用超募资金
57,573.79万元对该项目进行追加投资,追加投资完成后该项目总投资额调整至
单位:万元
原投资计划 增加投资额后计划 调整金额
项目 投资金额 比例 项目 投资金额 比例
建筑工程费 49,637.83 14.13% 建筑工程费 55,384.49 13.55% 5,746.66
主要材料费 47,863.23 13.63% 主要材料费 56,507.44 13.82% 8,644.21
设备购置费 172,790.26 49.20% 设备购置费 205,318.85 50.23% 32,528.59
安装费 60,234.34 17.15% 安装费 67,692.16 16.56% 7,457.82
其他工程费 8,948.72 2.55% 其他工程费 11,630.02 2.85% 2,681.30
预备费 7,569.64 2.16% 预备费 7,589.66 1.86% 20.02
铺底流动资金 铺底流动资
4,144.82 1.18% 金 4,640.01 1.14% 495.19
总投资金额 351,188.84 100.00% 总投资金额 408,762.63 100.00% 57,573.79
三、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增加募投项目投资额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一)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增加募投项目投资额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增加募投项目投资额事项,是基于公司综合考虑市场
行情、募投项目实际建设情况和资金需求,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建设情况保
持一致,有利于推进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审议程序和内容均符合《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
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规的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
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整体战略规划和长远发展需要。
(二)风险提示
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增加募投项目投资额的事项是基于当前市场行情、募
投项目实际建设情况的判断等综合因素作出。超募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面
临行业政策变化、市场变化、项目管理等诸多不确定因素,可能存在项目进程未
达预期的风险。如因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调整、审批等实施条件发生变化,该项
目的实施可能存在顺延、变更、中止等的风险。
四、审议决策程序
2021年11月25日,大全能源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
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增加募投项目投资额的议案》。公
司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增加募投项目投资额的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中金公司认为: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增加募投项目投资额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并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增加募投项目投资额是公司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的适当调整,有利于募投项目的开展和顺利实施,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及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的长远规划和发展需要。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增加募投项目投资额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