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302 证券简称:海创药业 公告编号:2023-030
海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海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3年8月3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8月18日以电子邮件等形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兰建宏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全体监事对本次监事会会议议案进行了审议,经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其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半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海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 年半年度报告》和《海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海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名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鉴于公司第一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审议,同意提名马红群、李雯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上述监事候选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对监事任职资格的要求,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将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出席会议的监事对本议案进行逐项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提名马红群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提名李雯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海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7)。
本议案经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海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 年8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