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99 证券简称:长阳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5
宁波长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4年4月7日,宁波长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到会董事7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金亚东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宁波长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宁波长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经全体董事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独立董事 2023 年度述职报告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 2023 年度履职的具体情况详见本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 2023 年度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评估的议案》
评估具体情况详见本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
情况报告的议案》
报告具体情况详见本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通过。
(七)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报告具体情况详见本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通过。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的议案》
报告具体情况详见本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3 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通过。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财务会计报告的议案》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编制了 2023 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公司聘请的立信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公司 2023 年度的财务状况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意见。财务会计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3 年度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通过。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中的股份余额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5 元(含税),不以公积金
转增股本,不送红股。截至 2024 年 3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为 290,496,916 股,
扣除公司回购专户的股份余额8,197,318股后,应分配股份数为282,299,598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14,114,979.90 元(含税),占公司 2023 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14.79%。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的总额。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3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
报告的议案》
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
该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董事会同意公司继续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
审 计 机 构 。 本 议 案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同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内部控制评
价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 2023 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通过。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该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交易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表决结果:关联董事金亚东回避表决,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
案通过。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三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百分之二十的股票,授权期限为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
开 之 日 止 。 本 议 案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同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
表决结果:关联董事金亚东回避表决,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
案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投资建设“年产 6.5 亿平方米储能及动力电池用锂
电隔膜项目”的议案》
投资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投资建设“年产 6.5 亿平方米储能及动力电池用锂电隔膜项目”的公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通过。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3 年度薪酬的
议案》
该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根据公司绩效考核等规定,2023 年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从公司领取薪酬情况如下:
1、公司董事长、核心技术人员金亚东先生 2023 年度税前薪酬总额为人民币
74.37 万元;
表决结果:关联董事金亚东回避表决,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公司董事、总经理杨衷核先生 2023 年度税前薪酬总额为人民币 81.31 万
元;
表决结果:关联董事杨衷核回避表决,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3、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李辰先生 2023 年度税前薪酬总额为人民
币 68.41 万元;
表决结果:关联董事李辰回避表决,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4、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章殷洪先生 2023 年度税前薪酬总额为
人民币 56.77 万元;
表决结果:关联董事章殷洪回避表决,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5、公司副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杨承翰先生 2023 年度税前薪酬总额为人民
币 56.42 万元;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6、公司副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周玉波先生 2023 年度税前薪酬总额为人民
币 57.72 万元;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其中董事长、核心技术人员金亚东先生,董事、总经理杨衷核先生,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李辰先生,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章殷洪先生的薪酬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将于 2024 年 4 月 29 日下午 2:00 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通过。
特此公告。
宁波长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