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99 证券简称:长阳科技 公告编号:2022-025
宁波长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公司本年度 A 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1 元(含税),
公司本年度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中的股份余额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考虑到公司的资本结构、发展阶段和未来战略发展等各方面因素,公司将 2021 年末留存未分配利润累积滚存至下一年度,用于光学基膜新产能建设、锂离子电池隔膜产能建设、产品研发、日常经营等,以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为实现公司“十年十膜”的发展目标提供可靠保证。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宁
波长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中的股份余额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 元(含税),不以公积金转
增股本,不送红股。截至 2022 年 3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为 285,177,557 股,扣
除公司回购专户的股份余额 514,646 股后,应分配股份数为 284,662,911 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28,466,291.10 元(含税),占公司 2021 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15.24%。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 30%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86,786,638.98 元,母公司期末累计未分配利润为 502,034,914.05 元,公司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为28,466,291.10 元(含税),占 2021 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 15.24%,低于 30%,具体原因分项说明如下:
(一)上市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及特点
根据国家统计局2018年公布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国家统计局令第23号),公司所从事的行业归属于新材料产业中的光学膜制造,聚酯切片为公司主要原料,公司产品属于聚酯薄膜。
从“十三五”期间,国家新材料产业规划将先进高分子材料列入重点发展六
大材料之一,2020 年 7 月,中国 BOPET 专委会发布的《聚酯薄膜行业十三五概
况及十四五规划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指出聚酯薄膜行业十四五发展的总体思路是围绕绿色化、功能化、差异化的理念,全力促进行业产品进一步向高端化、精细化、专业化发展。
近几年,随着聚酯薄膜行业市场需求的增长,聚酯薄膜行业投资增速过快,呈现出一定的结构性产能过剩。另外,由于目前国内差异化及功能性聚酯薄膜起
步相对较晚,技术水平及生产工艺较为落后,高端产品供给不足,部分功能性聚酯薄膜仍需要依赖进口,国内聚酯薄膜行业呈现“低端产品过剩、高端产品供给不足”的结构性矛盾。但近几年国内企业通过自身的努力在国家政策的推动下,BOPET高端膜国产化进程显著加快。
(二)上市公司发展阶段和自身经营模式
公司秉承“成为中国领先、国际一流的功能膜公司”的企业愿景,始终紧密围绕国家发展战略及相关产业政策,结合公司“进口替代,世界领先,数一数二”的发展战略,力争实现“十年十膜”的发展目标。公司致力于通过持续加大研发投入,依托储备的核心技术不断进行技术迭代,不断衍生新产品、拓展新领域,逐步实现公司由技术追随者到技术引领者的转变,最终致力于打造关键基础工业新材料平台、服务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世界级企业。
目前,公司正处于成长阶段,战略目标的达成需要更多的资金保证。
(三)上市公司盈利水平及资金需求
2021 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129,668.81 万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利润 18,678.66 万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17,406.99 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21,098.21 万元。
2022 年,面对复杂的宏观环境,公司将重点聚焦新型显示、半导体、5G、新能源汽车及储能这四大应用场景,紧密贴合国家新材料发展战略及产业政策,以“十年十膜”为目标,整合现有积累的各种技术平台,坚持自主研发,提升创新能力,满足国内战略新兴产业快速发展对新型薄膜材料的需求。在此过程中,公司需要更多的资金以保障目标的实现。此外,公司正在合肥建设“年产 8 万吨光学级聚酯基膜”和“年产 5.6 亿平方米锂离子电池隔膜”的项目,项目的建设需要大量资金投入支持。
(四)公司现金分红水平较低的原因及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确切用途以及预计收益情况
考虑到公司的资本结构、发展阶段和未来战略发展等各方面因素,公司将2021 年末留存未分配利润累积滚存至下一年度,用于光学基膜新产能建设、锂
离子电池隔膜产能建设、产品研发、日常经营等,以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为实现公司“十年十膜”的发展目标提供可靠保证。公司未分配利润之收益水平受宏观经济形势、资产利率水平等多种因素的影响。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2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本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所处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及未来发展资金需求等因素,符合公司实际,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公司董事会对于该项方案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提出的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监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宁波长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