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东方基因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修正案》(2024 年 4 月修订)
浙江东方基因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拟 对公司经营范围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理层在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后代表公司办理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具体内容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十三条 公司的经营范围为:许可项目:第二
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三
第十三条 公司的经营范围为:许可项目:第二
类医疗器械经营;第三类医疗器械租赁;保健
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三
食品生产;动物诊疗;饲料生产(依法须经批准
类医疗器械经营;第三类医疗器械租赁;保健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食品生产;动物诊疗;饲料生产(依法须经批准
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
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技
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保健食品(预包装)
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
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一类医疗器械
术转让、技术推广;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
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租赁;第二类医疗器械
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
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租赁;医用包装材料制
第一类医疗器械租赁;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
造;模具制造;模具销售;饲料原料销售;宠
第二类医疗器械租赁;医用包装材料制造;模
物食品及用品批发;物业管理;化妆品生产;
具制造;模具销售;饲料原料销售;宠物食品
化妆品批发;化妆品零售;药品互联网信息服
及用品批发;物业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务、医疗器械互联网信息服务、互联网信息服
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
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除上述条款修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未发生实质性内容修改,最终以 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本次对《公司章程》的修订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浙江东方基因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