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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生物:关于公司核心技术人员离职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3-06-01

东方生物:关于公司核心技术人员离职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688298        证券简称:东方生物        公告编号:2023-030

          浙江东方基因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核心技术人员离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风险提示:

     浙江东方基因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核心技术人员郭兴中先生近日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子公司杭州丹威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丹威”或“子公司”)所任职务,并已办理离职手续。郭兴中先生离职后,公司将聘请其担任公司技术咨询顾问。

     郭兴中先生与公司签有《劳动合同》《保密与竞业限制协议》等相关协议,其在任职期间作为发明人申请的相关专利所有权均属于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涉及职务发明专利权属纠纷或潜在纠纷,郭兴中先生的离职也不存在影响公司知识产权完整性的情况。

     郭兴中先生负责的工作已完成交接,公司及子公司的研究开发、部门运营管理以及生产经营等工作均有序推进。郭兴中先生的离职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的研发能力、持续经营能力和核心竞争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一、 关于核心技术人员离职的具体情况

  公司核心技术人员郭兴中先生近日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所任职务,并已办理离职手续。离职后,公司将聘请郭兴中先生担任公司技术咨询顾问。


    (一)核心技术人员的具体情况

    郭兴中,男,1969 年 10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
生学历。1996 年 7 月至 2005 年 3 月在第二军医大学担任分子生物学与生物化学讲
师;2005 年 4 月至 2007 年 5 月在上海晨健抗体组药物有限公司担任研发经理;2007
年 11 月至 2008 年 7 月在浙江迪安诊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担任研发部主任;2008
年 8 月至 2010 年 12 月在杭州艾迪康医学检验中心有限公司担任研发经理;2010
年 12 月至 2015 年 12 月在江苏默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任技术总监、副总经理;2015
年12月至2017年9月在上海药明康德新药开发有限公司担任临床诊断试剂部高级
主任;2017 年 10 月至 2018 年 5 月在上海医明康德医疗健康科技有限公司任高级
主任。2018 年 6 月进入公司子公司杭州丹威,负责分子诊断试剂的研发和产业化。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郭兴中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

    (二)专利等知识产权情况

  郭兴中先生在子公司杭州丹威任职期间主要负责分子诊断试剂的研发和产业化,期间作为发明人之一申请的专利均为职务成果,相关知识产权的所有权均属于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涉及专利等知识产权的纠纷或潜在纠纷,其离职不影响公司专利等知识产权的完整性。

    (三)保密及竞业限制

  根据公司与郭兴中先生签署的《劳动合同》《保密与竞业限制协议》,双方对知识产权、保密、竞业限制以及相关权利义务进行了明确的约定。郭兴中先生对其知悉公司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发现郭兴中先生存在违反保密及竞业限制义务的情况,公司与郭兴中先生不存在劳动纠纷。公司不存在其他未披露的重大风险事项。
  公司及董事会对郭兴中先生在任期间的勤勉工作和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核心技术人员离职对公司的影响


  通过长期技术积累和发展,公司已建立了完备的研发体系。公司拥有扎实的高学历人才基础,通过完善的人才培养机制,培养出了一支高素质、高效率的专业研发人才队伍,为公司保持技术先进性和持续创新能力做好保障。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研发人员数量为 516 人,占境内员工总人数比例为 18.23%。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郭兴中先生外,公司其他核心技术人员未发生离职情况,公司的研发团队及核心技术人员较为稳定,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具体情况如下:

 期间                            核心技术人员姓名

本次变动前  钟春梅、冯海英、张华、袁国亮、方少华、沈丽荔、郭兴中、陈文、
            CHICHI LIU

本次变动后  钟春梅、冯海英、张华、袁国亮、方少华、沈丽荔、陈文、CHICHI LIU

    三、公司采取的措施

  公司一直高度重视技术人才的引进和培养,通过不断引进技术人才,丰富公司人才储备,优化人员素质结构,提高研发业务团队的整体实力。公司不存在对单一核心技术人员的重大依赖,公司的整体研发实力不会因郭兴中先生的离职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降低公司的技术优势和核心竞争力,不存在对公司业务发展、技术研发、产品创新等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各项研发项目正常进行。目前,公司研发团队结构完整,后备人员充足,现有研发团队及核心技术人员能够支持公司未来核心技术的持续研发。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一)郭兴中先生已办理相关工作的交接,郭兴中先生的离职不会对东方生物的研发实力和技术创新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二)郭兴中先生在任职期间作为发明人之一申请的专利均为职务成果,相关知识产权的所有权均属于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涉及专利等知识产权的纠纷或潜在纠纷,其离职不影响公司专利等知识产权的完整性。


  (三)公司核心技术人员总体稳定,现有核心技术人员能够支持公司未来核心技术及创新产品的持续研发工作,本次核心技术人员的变动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核心竞争力与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五、上网公告附件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东方基因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核心技术人员离职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东方基因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 年 6 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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