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98 证券简称:东方生物 公告编号:2022-037
浙江东方基因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
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东方基因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28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发募投项目之“年产 24000 万人份快速诊断(POCT)产品项目”(以下简称“本募投项目”)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19 年 12 月 31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浙江东方
基因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999
号),公司于 2020 年 1 月向社会公众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0,000,000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 21.25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637,500,000.00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50,817,900.26 元,其中注册资本人民币 30,000,000.00 元,资本溢价人民币 520,817,900.26 元。以上募集资金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资,并由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0)第 ZF10018 号验资报告。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募集资金到位后,已全部存储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内,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各专户存储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
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2 月 4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东方基因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披露的《浙江东方基因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拟用募集资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建设期(年)
金投入金额
1 年产 24000 万人份快速诊断(POCT)产品项目 24,064.76 24,064.76 2
2 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8,257.20 8,257.20 2
3 营销网络与信息化管理平台建设项目 8,841.98 8,841.98 2
4 补充流动资金 15,000.00 15,000.00 /
合计 56,163.94 56,163.94 /
2021 年 3 月 19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式以及实施地点的议案》,公司拟变更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年产 24000 万人份快速诊断(POCT)产品项目”的实施方式由“新建厂房”变更为“公开法拍竞购土地、厂房”,实施地点由“安吉县递铺街道阳光大道东段 3787 号”变更为“安吉经济开发区健康医药产业园”。本次变更募投项目除实施方式、实施地点变更外,项目投资主体不变,项目总投资额不变。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本议案已经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详见公
司于 2021 年 3 月 20 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浙江东方
基因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式及实施地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0)。
三、本次结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公司本次结项的首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年产 24000 万人份快速诊断(POCT)产品项目”,除部分待付合同尾款外,本募投项目已完成投资建设并投入使用。截
至 2022 年 10 月 25 日,该募投项目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节余募 实际投
募集资金 累计已投 尚需支 利息收 集资金 入占计 项目进
项目名称 拟投资总 入募集资 付的尾 入净额 (1)(- 2)
额(1) 金(2) 款(3) (4) - (3)+ 划投入 展情况
(4) 的比例
年产24000万
人份快速诊 24,064.76 22,629.64 819 1,013.39 1,629.51 94.04% 拟结项
断(POCT)产
品项目
注:利息为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及购买理财产品收益;实际转出金额以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1、本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从实际生产需求和投资进程出发,本着合理、节约、有效的原则,在保证项目质量的前提下,通过变更实施方式由“新建厂房”变更为“公开法拍竞购土地、厂房”,以及变更实施地点,整体加快项目投资进程,加强项目建设各环节成本和费用的控制,合理降低了项目的总支出,加快发挥项目
投资效益,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本项目已累计产生效益 26.11 亿元。
2、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本项目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了一定的理财收益,同时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也产生了一定的存款利息收入。
五、本次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为了更好地发挥募集资金的效能,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拟将“年产 24000万人份快速诊断(POCT)产品项目”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1,629.51 万元(含利息收入,实际转出金额以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
节余募集资金转出后,公司将办理销户手续,注销相关募集资金账户,公司与保荐机构、各专户存储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六、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年产 24000 万人份快速诊断(POCT)产品项目”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投资进展和项目效益做出的,符合公司经营的实际需求,有利于充分发挥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满足日常生产经营需要,实现公司与全体股东利益的最大化。
七、本次募投项目相关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28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
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发部分募投项目之“年产 24000 万人份快速诊断(POCT)产品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公司首发部分募投项目之“年产 24000 万人份快速诊断(POCT)产品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的有关规定。公司在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已完成建设并产生效益的情况下,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变更募投项目,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公司独立董事同意本次首发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首发部分募投项目之“年产 24000 万人份快速诊断(POCT)产品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的有关规定。公司在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已完成建设并产生效益的情况下,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充盈公司运营资金,降低财务成本,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首发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本次公司首发部分募投项目之“年产 24000 万人份快速诊断(POCT)产品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并经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的有关规定。本次公司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将进一步充盈公司主营业务的现金流,有利于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提高公司资金利用效率、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首发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九、上网公告附件
(一)《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东方基因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