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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达科技:和达科技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5-01-16


证券代码:688296        证券简称:和达科技        公告编号:2025-006
            浙江和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授予预留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日:2025 年 1 月 15 日

     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数量:35.00 万股,约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
10,824.066 万股的 0.3234%

     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价格:9.00 元/股

     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浙江和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限制性股票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15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
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以 2025 年 1 月
15 日为预留授予日,并以 9.00 元/股的授予价格向 16 名激励对象授予预留 35.00
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一)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4 年 1 月 12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13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
相关公告。

  2、2024 年 1 月 13 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了《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4),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李晓龙先生作为征集人就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股权激励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3、2024 年 1 月 13 日至 2024 年 1 月 22 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
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次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4 年 1 月 24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4-008)、《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4-007)。

  4、2024 年 1 月 29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09)。

  5、2024 年 2 月 2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
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关于向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同意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意见。


  6、2024 年 3 月 1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
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权益数量及预留权益数量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调整后的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二)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股权激励计划差异情况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有 4 名拟激励对象自
愿放弃其获授的全部第一类及第二类限制性股票,2 名拟激励对象自愿调整其获授的第一类及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数量,在认购缴款过程中,有 6 名激励对象自愿放弃其获授的全部第一类及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根据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权益数量进行调整。调整后,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总量由 215.00 万股调整为 188.75 万股,其中第一类
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人数由 69 人调整为 59 人,授予数量由 90.00 万股调整为
84.75 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人数由 69 人调整为 58 人,首次授予第
二类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90.00 万股调整为 69.00 万股,预留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35.00 万股。

  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属于经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的本次激励计划中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公司监事会对调整后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除上述调整外,本次激励计划实施的内容与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相关内容一致。

    (三)董事会关于符合授予条件的说明和监事会发表的明确意见

  1、董事会对本次授予是否满足条件的相关说明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中关于授予条件的规定,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需同时满足如下条件: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②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③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
润分配的情形;

  ④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⑤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预留授予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②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③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④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⑤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科创板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⑥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董事会经过认真核查,确定公司和激励对象均未出现上述任一情形,亦不存在不能授予或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其他情形,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经
成就。董事会同意本次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日为 2025 年 1 月 15 日,并以 9.00
元/股的授予价格向 16 名激励对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35.00 万股。

  2、监事会对本次授予是否满足条件的相关说明

  (1)监事会对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是否成就进行核查,认为:
  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与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的《激励计划(草案)》中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相符,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2)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日进行核查,认为:

  公司确定的本次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日为 2025 年 1 月 15 日,符合《管理办
法》以及公司《激励计划(草案)》中有关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综上,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本
次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日为 2025 年 1 月 15 日,并以 9.00 元/股的授予价格向 16
名激励对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35.00 万股。

    (四)本次授予的具体情况

  1、预留授予日:2025 年 1 月 15 日

  2、预留授予数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35.00 万股,约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10,824.066 万股的 0.3234%

  3、预留授予人数:16 人

  4、预留授予价格:人民币 9.00 元/股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

  6、激励计划的有效期、行使权益期限或安排情况

  (1)本激励计划有效期

  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60 个月。

  (2)本激励计划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在激励对象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将按约定比例分次归属,归属日必须为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的交易日,但不得在下列期间内归属: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五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五日起算,至公告前一日;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五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起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止;

  4)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上述“重大事件”为公司依据《上市规则》的规定应当披露的交易或其他重大事项。

  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具体如下:

 归属安排                          归属期间                      归属比例

 预留授予第一      自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

 个归属期      交易日至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        50%

              后一个交易日止

 预留授予第二      自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

 个归属期      交易日至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        50%

              后一个交易日止


    7、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情况

                                        本次获授的限  占预留授予  占目前公司
 序号  姓名    国籍      职务        制性股票数量  总量的比例  股本总额的
                                          (万股)                    比例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

1    翁贤华  中国    董事、总经理            10.00      28.57%      0.09%

2    刘金晓  中国    董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