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96 证券简称:和达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2
浙江和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浙江和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 年度拟不派发现
金红利,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下一年度;
公司 2023 年度不分配利润,是基于公司战略发展规划、经营状况、未来
资金需求等因素的综合考虑。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3 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归
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29,505,582.13 元;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 192,257,356.38 元。
经董事会决议,公司拟定 2023 年度不进行现金分红、不送红股、不以资本
公积转增股本,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3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况说明
(一)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及特点
公司在行业属性上属于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自成立以来,公司始终立足于水务行业,紧随国家漏损控制及节能节水的目标指引,以“智慧物联 智慧水务”为发展战略,基于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GIS 等先进技术,向供水、排水、水利、水环境等领域客户提供硬件、软件、平台和服务,以数据采集、传输、存储、处理以及智能分析为核心,帮助客户安全运行、控制漏损、节能降耗、提
高运行效率。
水务信息化整体解决方案细分领域众多、应用场景丰富、涉及众多下游应用领域和传感器、计量设备等多类型产品,需要多行业、多学科知识和技术的协同配合,需具备通讯技术、低功率计量、防护技术、传感技术、边缘计算、大数据等技术实力,还需要拥有较强的底层协议、云计算、嵌入式软件和应用平台软件开发能力,属于技术密集型行业。行业内企业需要持续保持研发投入,储备丰富的技术经验、行业应用经验,不断升级现有产品与服务,才能够在行业中立足并建立竞争优势。
(二)发展阶段和自身经营模式
公司作为水务行业最早布局信息化的企业之一,深耕水务行业二十余年,具备显著的战略先发优势,是具备全产业链式的解决方案能力的企业,技术和产品覆盖了水务信息化的各个层级。
当前公司仍处于快速发展阶段,需持续投入大量资金用于人才储备、技术研发、产品升级及市场拓展等。
(三)未进行现金分红的原因
经审计,公司 2023 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
-29,505,582.13 元。根据《公司章程》及《上市后三年内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等的相关规定,公司未达到现金分红的条件之一“公司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值”。
同时,公司正处于快速发展与战略布局重要阶段,业务规模的持续扩张及技术创新都对资金需求较高,需要充足的资金保证公司的正常运营与持续发展。为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保障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和资金需求,公司 2023年度不进行现金分红。
(四)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确切用途以及预计收益情况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是结合 公司战略发展 规划 、当前的经 营状况、未 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做出的合理安排。2023 年末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将转入下一年度,主要用于生产经营、市场开拓、研发投入等方面,持 续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
公司未分配利润相关收益水平 将受宏观经济 形势 、资产质量 变动、资产 利用水平等多重因素影响。公司将继续规范 资金使用和 管理, 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综 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从有 利于公司长 远发展 和投资者回报的角度出 发,
积极履行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与广大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的成果。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0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0 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严格履行了分红决策程序,实施该方案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一致同意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0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四次会议,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独立董事审查认为: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公司战略发展规划、经营状况、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一致同意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四、相关说明
(一)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资金需求和未来发展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浙江和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