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95 证券简称:中复神鹰 公告编号:2023-037
中复神鹰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组织机构调整及设立分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中复神鹰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17 日召
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组织机构调整及设立分公司的议案》。为更好地整合资源配置,明确权责体系,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拟对组织机构进行优化调整并设立大浦分公司。
一、公司组织机构调整的情况
根据公司战略发展及生产经营需要,强化总部在市场、技术、战略等方面的职能定位,拟对现有组织机构进行优化调整,具体包括:科技管理部更名为战略投资部,在原科技管理部职能基础上增加战略管理和投资管理职能;财务部更名为财务运营中心,在原财务部职能基础上增加供应链管理职能等。同时,将生产运行部、原丝车间、碳丝车间、原液车间、中试车间、质管部、安环部,以及并入基建职能的采购部等相关部门整建制划入拟设立的分公司管理。本次组织机构调整是对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调整后的公司组织机构图详见附件 1。
二、拟设立分支机构的情况
(一)拟设立分支机构的基本情况
1、名称:中复神鹰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大浦分公司;
2、性质:不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3、营业场所:江苏省连云港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金桥路 1-6 号;
4、经营范围:碳纤维原丝、碳纤维、碳纤维制品的研发、制造与销售;承接相关工程设计、提供技术咨询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但国家限定或禁止经营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不超过母公司允许/规定的经营范围);
5、负责人:金亮;
6、分公司组织机构图详见附件 2。
上述设立情况以当地市场监管机关核准登记的内容为准。
(二)设立分支机构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需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工商登记手续,不存在法律、法规限制或禁止的风险,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授权事项
为保证分公司设立工作的顺利开展,公司董事会拟授权公司管理层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具体办理分公司设立的各项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进行项目备案、负责签署和申报与本次设立分公司有关的工商和法律文件等。
特此公告。
中复神鹰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8 月 19 日
附件 1:《中复神鹰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组织机构图》
附件 2:《中复神鹰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大浦分公司组织机构图》
附件 1
附件 2
中复神鹰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大浦分公司组织机构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