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95 证券简称:中复神鹰 公告编号:2022-009
中复神鹰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中复神鹰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李新华先生的辞职报告。因工作需要,李新华先生申请辞去公司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辞去上述职务后,李新华先生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李新华先生辞去董事职务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正常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复神鹰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李新华先生在担任公司董事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在把握公司战略发展目标、完善公司治理机制、加强董事会建设、提高董事会决策效率、助力公司在资本市场的运作等方面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同时为公司科技创新发展、顺利实现科创板上市目标作出了重要贡献。公司对李新华先生在任职期间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公司控股股东中建材联合投资有限公司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董事的议案》,同意提名陈雨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同意陈雨先生正式任职公司董事后担任公司第一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提名董事候选人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陈雨先生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和条件,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市场禁入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也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及
交易所的处罚;陈雨先生的提名及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提名陈雨先生为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将《关于变更公司董事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中复神鹰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7 月 25 日
附件:
董事候选人简历
陈雨先生,1978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国人民大学国际
会计专业,经济学学士,清华大学 EMBA。2002 年 5 月至 2004 年 5 月任中国化学
建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经理;2004 年 5 月至 2007 年 3 月任北新巴布亚新
几内亚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2007 年 3 月至 2009 年 8 月任中国玻纤股份有限
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2009 年 8 月至 2021 年 12 月历任北新集团建材股
份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党委委员、党委副书记;2021 年 10 月至今任中建材联合投资有限公司党支部书记、董事、总经理、法定代表人。
陈雨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其未接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