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95 证券简称:中复神鹰 公告编号:2022-002
中复神鹰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 2022 年度公司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事务所”)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职国际”)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及前任会计师的异议情况:天职国际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为保证审计工作的客观性,公司与天职国际友好协商,天职国际不再担任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机构。公司拟聘请致同事务所担任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机构。公司已就该事项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各方均已明确知悉本事项并确认无异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成立日期:致同事务所前身是成立于 1981 年的北京会计师事务所,2011 年
12 月 22 日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2012 年更名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 号赛特广场五层
首席合伙人:李惠琦
执业证书颁发单位及序号:北京市财政局 NO 0014469
截至 2021 年末,致同事务所从业人员超过 5,000 人,其中合伙人 204 名,
注册会计师 1,153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 400 人。
致同事务所2020年度业务收入21.96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16.79亿元,
证券业务收入 3.49 亿元。2020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210 家,主要行业包括制
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交通运输、
仓储和邮政业,收费总额 2.79 亿元;2020 年年审挂牌公司审计收费 3,222.36 万
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147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致同事务所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6.00 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2020 年末职业风险基金 1,043.51 万元。
致同事务所近三年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致同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 次、监督管理
措施 8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和纪律处分 1 次。20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
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 次、监督管理措施 9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和
纪律处分 1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郑建利,2002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3 份。
签字注册会计师:付俊惠,2017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9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7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 份。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林庆瑜,1999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0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逾 10 份。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郑建利、签字注册会计师付俊惠、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林庆瑜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致同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郑建利、签字注册会计师付俊惠、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林庆瑜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2 年具体审计费用将依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根据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由公司管理层根据行业标准及公司审计的实际工作量,双方协商确定。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前任会计师事务所为天职国际,已经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意见为标准无保留意见。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基于天职国际已连续为公司提供了多年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为保证审计工作的客观性,公司拟聘请致同事务所担任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机构。经沟通,原聘请的天职国际对此无异议。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天职国际进行了事前协商,天职国际对此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153 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的要求,做好相关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变更致同事务所作为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审计委员会对致同事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其具有机构独立性,能够满足公司对年度财务与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要求,项目成员具备相应的执业资质和胜任能力,能够保障公司 2022 年度审计工作的顺利完成。公司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程序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议变更会计师事务所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致同事务所在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等资质方面均符合相关规定,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能力和独立性,能够满足公司相关业务的工作要求,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理由充分、恰当。同意变更致同事务所为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6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变更 2022 年度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变更致同事务所为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生效日期
本次变更 2022 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中复神鹰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27 日